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加班费的规定

  对加班费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并未对加班费进行规定。
  
  
  关于加班费,在以下法律法规中有相关的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费用。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计算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个月。一季度)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以超过部分的时间总数一起计算(不区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50%计算。
  
  
  4、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的,加班费计算应仍以以150%计算。
  
  
  (二)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
  
  
  在近几年中,随着劳动法的不断普及,大部分的劳动者都知道要在入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不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做出了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我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对加班费的规定《劳动合同法》中并未对加班费进行规定。关于加班费,在以下法律法规中有相关的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全国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针对抚养费,在我国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这主要是因为现实中各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太一样,如果强行规定一个具体的抚养费标准的话,会对子女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这个抚养费一般是根据什么缺点的......


·最新诈骗罪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诈骗罪侵犯了公民的财产安全,是刑法打击的对象,进行诈骗行为的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关于诈骗犯罪做出相关的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诈骗罪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吧。一......


·公司破产清算多久终结,清算程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多久终结,清算程序是什么?一、破产清算多久终结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


·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
      您都知道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有力的的保证,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解除终止都离不开劳动合同法,那么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其相关内容。劳......


·未婚生子分开后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未婚生子分开后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需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支付费用的多少和期限时间由双方......


·个人怎么办理商标续展?
      个人怎么办理商标续展?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


对加班费的规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