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醉酒肇事逃逸后自首如何处罚?

  
  一、醉酒肇事逃逸后自首如何处罚?
  
  
  1、酒驾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未逃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酒驾肇事逃逸等酒醒后自首:未因逃逸,造成被害人致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造成被害人致死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酒驾肇事逃逸等醒后没自首,公安发通知,再自首:未因逃逸,造成被害人致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造成被害人致死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酒驾肇事逃逸等酒醒后没自首,公安发通知也没去,最后被抓住的:三年——七年;如果因逃逸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应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第二种、第三种、四种,差别在于,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量刑多少会有不同。第二种、第三种主动自首和公安通知自首,都属于自首,但是犯罪情节上有点差别,要综合其他因素一起看,综合起来看应该判多少年。
  
  
  二、酒驾肇事后逃逸将处更重刑罚
  
  
  将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的情形认定为自首,会不会在客观上鼓励肇事人逃逸?特别是酒后驾车肇事的,肇事后对其最有利的选择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难看出,刑法规定的精神并非鼓励肇事人逃逸,而是鼓励逃逸者积极投案。确切地说就是,在交通肇事后,首先鼓励肇事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从而获得认定为自首并在较大程度上从宽处罚的“宽大处理”,这是法律给肇事人提供的第一次“机会”。
  
  
  如果肇事人逃逸,浪费了这次“机会”,法律就鼓励逃逸的肇事人自首,虽然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进行处罚,但仍可通过自首获得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这是法律提供的第二次“机会”。如果肇事人再次错失良机,仍没有自动投案,那么,在被查获归案后就没有“自首”这一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如果案件存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那等待肇事人的将是更严厉的惩罚。
  
  
  所以即便肇事人系酒后驾车,在肇事后最有利的选择仍是及时自首,而并非先逃逸、待酒精浓度下降到无法测出之后再自首,因为酒后驾车是酌定从重处罚情节,逃逸是法定加重处罚情节,酌定情节对量刑的影响一般小于法定情节,肇事人为了逃避“酒后驾车”的酌定从重情节而造成“逃逸”的法定加重情节,可谓“得不偿失”。况且,即便肇事人逃逸,仍可根据其他证据认定其为酒后驾车,这样一来,量刑时既要考虑逃逸情节,又要考虑酒后驾车情节,对肇事人自然会判处更重的刑罚。
  
  
  在近几年中,随着道路上车辆的不断增加,因为驾驶员的不当操作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是比比皆是,那么国家在不断的加强对酒驾醉驾的处罚力度也是为了从根本上取缔这种违法行为,所以在这里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一定要拒绝酒驾醉驾,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总结:一、醉酒肇事逃逸后自首如何处罚?1、酒驾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未逃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酒驾肇事逃逸等酒醒后自首:未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意思
      经济犯罪侦查是什么意思我国刑法当中对于经济犯罪的分类是特别的详细的。像非法集资或者说是行贿受、贿案件的,这些都是属于经济犯罪当中的一种。公安部门在侦查经济犯罪的时候,其实有是有着专......


·有前科的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有前科的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一、有前科的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有犯罪前科,可以改名字,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


·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文号:法发[2008]10号发文时间:2008-03-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进一步......


·公司故意写低合同工资是否合理
      公司故意写低合同工资是否合理?公司故意写低合同工资不合理。如果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


·一、在农村父母死了,子女能继承宅基地吗?
      一、在农村父母死了,子女能继承宅基地吗?在农村父母去世后子女能继承土地,农村宅基地需要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申请而获得。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因此宅基地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


醉酒肇事逃逸后自首如何处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