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是什么?
甘肃省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不断的发展,您对自己的生活水平以及居住环境,越来越比较看重了。甘肃省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是物业所在的地级房产要全部的建立区域档案,建立共用设施设备。筹资专项维修资金,提升物业服务,制定管理规约。我们一起具体看下详细内容。
第一条
甘肃省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是什么,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新建住宅区和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原有住宅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
配套设施不全的原有住宅区,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筹措资金,组织整治,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大厦、工业区等其他物业,推行物业管理。
第三条
甘肃省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是什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扶持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物业企业资质管理部门申请资质证书,并按资质等级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第六条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充分考虑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遵循方便生活和工作,有利于社区建设和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水平的原则。
第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物业所在地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其确定为1个物业管理区域,并由1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一)属于独立封闭式小区的;
(二)处于同一街区或者位置相邻的;
(三)配套设施设备可以共享的;
(四)商贸、办公、医院、学校、工厂、仓储等非住宅物业及单幢商住楼宇具有独立共用设施设备,并能够封闭管理的;
(五)其他可以整治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
根据前款第(二)、(三)、(五)项确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规模一般不小于3万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后,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九条
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区域档案。档案资料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二)共用设施设备情况;
(三)建设单位、产权单位;
(四)业主总户数、居住人口、产权构成比例;
(五)物业服务企业名称、管理时间。物业服务企业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物业所在地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活动。
业主人数在50人以上(含本数)100人以下的,由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人数少于50人,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人数在100人以上(含本数)的,可按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举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一般不得少于30人。
希望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参考一下。物业管理是每个小区都比较需要的,这也是保障居住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每个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也是各不一样的。小区的档次,决定物业费的多少。广大业主一定要及时缴纳物业费,这样居住才有保障。
总结:甘肃省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是什么随着社会的不断的发展,您对自己的生活水平以及居住环境,越来越比较看重了。甘肃省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是物业所在的地级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汽车交强险如何计算?
汽车交强险如何计算?按照规定,汽车只有缴纳了交强险才能上路。关于交强险的保费每一年又是不一样的,所以有些司机朋友不太清楚。那么汽车交强险如何计算?交强险的费用和什么相关联?我们整理......
·有限公司股东资本如何缴纳
一,有限公司股东资本如何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
·电动车会被交警抓吗
不会,只要不违反法律就不会被抓。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驾驶注意事项如下:遵守安全规定,按车道行驶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
·离婚能不能分对方继承的财产
离婚能不能分对方继承的财产一、离婚能不能分对方继承的财产1、如果对方是在结婚之前继承的财产,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2、如果是对方在......
·私募基金托管银行资格要求有什么?
私募基金托管银行资格要求有什么?一、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独立......
·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守哪些规定?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针对犯罪案件的事实,对有犯罪嫌疑的人进行审讯的侦查活动。为了保障这一活动的顺利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
甘肃省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