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应该什么时候起诉

  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应该什么时候起诉?1、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应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2、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二、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3、赔偿损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民法典》当中是明确的规定了三个月的除斥期的,而且没有任何的原因可以延长除斥期,所以比较保守的做法,现在也是有越来越多的人会在合同当中就把除斥期限约定清楚的,如果约定得比法律规定得时间长,那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当然会支持的。既然对解除合同有异议,那就应该抓紧时间维权。
  
  
  
总结: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应该什么时候起诉?1、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应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2、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特别自首在适用对象与成立条件方面都是与一般自首不同的,尤其是在成立条件上。那按照法律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根据《刑......


·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
      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一、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监护人的职责是依法履行对被监护人的义务,保护其依法享有的权利,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照顾......


·传销被骗的钱怎么追回
      因为,通过传销获得的钱,被工商或公安没收后,是不能要回的;而对于被传销骗取的钱,在赃款被追缴回来后,受害者可以拿回全部或部分的款。所以,我们建议传销的受害者一旦发现受害,立即想办法......


·北京公证遗产公证处需要哪些材料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具备
      北京公证遗产公证处需要哪些材料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等可取(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同出具公证书。如果想提高公证效......


·挪用个体户的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挪用个体户的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吗?挪用个体户的资金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我们国家《刑法》当中关于挪用资金罪当中的构成要件,客观表现行为必须是挪用单位的资金。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怎么办?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日常行驶过程中发生小剐小蹭也是在所难免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在受理后十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我们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怎么办?这个问题车主朋友都应该......


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应该什么时候起诉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