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单方离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单方离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单方向法院起诉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二、单方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三、写单方离婚起诉书要注意什么?
  
  制作离婚起诉书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将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写清楚。
  
  一般在制作过程中应注意下列几个问题: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
  
  3、在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相关信息时,尤其要写明被告的联系方式,使法院可以根据此地址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到被告手中。
  
  4、诉讼请求要写清楚,离婚请求是一定要写的,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涉及到的财需要写。如果不涉及到子女问题,你不需要写子女抚养的诉讼请求。
  
  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一定要把你是否主张直接抚养子女,你要求对方支付费用费与否,如何支付抚养费等问题写清楚。
  
  如果涉及财产分割问题,一定要把财产清单列清楚,要求如何分割写清楚。
  
  如果涉及债务承担问题,一定要把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分清楚。
  
  如果有损害赔偿的事实存在,一定要记得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总之,要把你的诉讼请求写清楚。
  
  但根据诉讼技巧,在有些情况下你可以省略到一些诉讼请求,从而让被告在反诉中提出,这是需要诉讼经验的,在此种情况下可以咨询律师。
  
  5、陈述事实与理由,一般需要注意:除了写明婚姻状况外,要求离婚的理由尤其需要注意,把你要求离婚的理由要写清楚,尤其要注意导致感情破裂的理由,如果有符合法定判断感情破裂的情形存在就一定要写上去。
  
  6、写明起诉书要递交的人民法院的名称,这要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对管辖法院的规定来写明,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7、最好原告人一定要记得签名并具名起诉时间。
  
  8、最好要记得离婚起诉书要一式两份递交到人民法院,并附上证据目录,把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事项等写清楚。
  
  9、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10、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当今社会中的离婚率不断上升,那么双方在进行离婚时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也会因为对婚内共同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方面产生纠纷,在这里也是建议您在选择离婚后,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这样也会减少对双方的伤害。
  
  
总结:一、单方离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江西省行政复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江西省行政复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近年来,国家提倡政府信息要公开,随着信息的透明度,公民的知情权得到了很大的保障,江西省政府为了进一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意见,扩大信息的公开,制定了......


·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如何出资的?
      公司法非货币出资是如何出资的?由于我国近年来大力发展经济,故而鼓励公民设立公司,由于公司存在的前提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故而需要股东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出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


·一、父母遗嘱是否需要限定有效期?
      一、父母遗嘱是否需要限定有效期?不需要,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八十......


·把别人车撞了要误工费怎样进行办理
      把别人车撞了要误工费怎样进行办理首先来说,车辆分为运营车辆和非运营车辆,像普通的家用车自然就是非运营车,那发生车辆碰撞就不需要交误工费和停工费。而如果碰到的运营车辆,这个时候就需......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一、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


·丧失生育能力可以优先获得抚养权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除了在财产方面争夺激烈之外,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也是异常紧张的。此时,可能有的人就以自己丧失生育能力为理由,想要优先获得抚养权。那么这样是否可行呢?我们一起......


一、单方离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