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按合同发工资怎么办?
一、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按合同发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投诉用人单位或者到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公司不发工资的法律责任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企业违反工资支付义务,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或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的50%-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违反了工资支付义务,除了要支付或补足劳动报酬之外,还有可能承担对劳动者民事赔偿责任,可见企业的违规成本是比较高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二是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没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权,但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不可抗力解除劳动合同却有明确规定。所谓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客观事件,例如水灾、火灾、地震、火山爆发、水灾等自然事件,或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变化等等,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
发不发工资都不是以书面劳动合同为准的,就算是根本就没有书面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劳动者明明提供了劳动力但是企业却不发工资。而且,解除劳动合同在正常情况下也不是非得经过公司的同意,单位强制性的不同意职工离职同时又不发工资,这两种做法都已经涉嫌违法,只要申请劳动仲裁一定能够维权成功。
总结:一、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按合同发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投诉用人单位或者到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中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办法是什么?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办法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
·对非国家人员行贿罪如何处罚
对非国家人员行贿罪其实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换言之此时的犯罪对象只能是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话,那么此时就以行贿罪......
·随着我国对于社会保障的重视,劳动保障监察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各
随着我国对于社会保障的重视,劳动保障监察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来确保劳动保障制度的切实落地实施,那么在深圳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怎样规定的?关于这一个问题......
·机动车辆不仅在行驶过程要小心注意,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是停
机动车辆不仅在行驶过程要小心注意,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是停车开门的时候,也要前后注意,避免出现车门撞到人的情况。那实践中,要是停车开车门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则此时责任应该谁来承担?下......
·一、发生醉驾档案怎么才能消除?
一、发生醉驾档案怎么才能消除?一般是不可以消除的,你的档案会一直保存着,但这个是也需要分两种情况的,当是普通的酒驾的时候,资料不会长期保留,一段时候后会消除掉,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构......
·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裁定撤销是合法的吗?
一、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裁定撤销是合法的吗?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裁定撤销是合法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
一、不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按合同发工资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