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聚众斗殴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聚众斗殴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构成聚众斗殴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构成聚众斗殴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聚众斗殴一次,犯罪情节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
  
  2、聚众斗殴一次,导致一人轻微伤的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微伤一人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确定基准刑;每增加轻伤一人或聚众斗殴一次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每增加上述一项情形或同种情形一次的,可以增加六个月确定基准刑。每增加轻微伤一人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确定基准刑;每增加轻伤一人或聚众斗殴一次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聚众斗殴一方10人以上的首要分子;
  
  (2)聚众斗殴致公私财物损毁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较大、巨大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3)参与斗殴一方没有互殴故意,对有斗殴故意另一方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4)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
  
  5、参与斗殴的一方在斗殴开始前没有互殴故意,在斗殴的发展过程中产生斗殴故意的,可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对于聚众斗殴的行为,也是在达到了一定情节之后,那么才有可能按照聚众斗殴罪来定罪处罚。之后,也才可以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从《刑法》中的规定来看,虽然犯此罪的人数可能比较多,但实际主要是对其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进行处罚。
  
  
总结:一、聚众斗殴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构成聚众斗殴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构成聚众斗殴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内容有哪些在生活中,发生民事纠纷,如果私下解决不了,那就的起诉到法院,让法院来解决纠纷。这时候就的用民事诉讼法来解决。每个法律都有它的时效力,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


·一、交通事故补偿对方误工费需要包含什么项目?
      一、交通事故补偿对方误工费需要包含什么项目?交通事故补偿对方误工费需要包含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行政案件的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行政案件的管辖是如何划分的?第三章 管 辖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


·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


·抢夺罪最新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一、抢夺罪最新数额标准是怎样的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样申请诉讼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怎样申请诉讼离婚?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草民事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


聚众斗殴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