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没有房子会失去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

  没有房子会失去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虐待罪。因此,孩子的父母如果经常地、一贯地实施殴打行为,对孩子的身体或者精神心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就面临受到刑事处罚的可能。
  
  
  如果只是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偶尔有打骂、体罚行为,这种行为虽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但只要不是有意摧残和折磨被害人的肉体精神,一般不以虐待罪论处。
  
  
  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的七种情形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谁可以申请撤销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以上个人或机构均可申请撤销监护权。
  
  
  剥夺父母监护权后由谁抚养孩子?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将未成年人带离实施侵害行为的监护人,就近护送至其他监护人、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因受到监护侵害进入机构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抚养权对于孩子的成长有着积极的意义,所以国家的有关部门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即使自己的利益维护出现一些问题,可以通过有关的法律来进行权益的合法维护,对于有关的孩子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总结:没有房子会失去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学籍证明和在读证明怎么开?
      学籍证明和在读证明怎么开?作为学生,出去旅游或者是毕业找工作,都需要开具学籍证明或者是在读证明,这个对于学生来说非常重要,一方面可以证明自身的学生身份,办理很多事情可以优惠,同时......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证明包括哪些?
      那我们的时候生活当中,对于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是需要进行严厉的处罚的,因为只有这种严厉的处罚,才能够达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比如说我国刑事方面的犯罪就有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这种规定。很多人......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范围有哪些:1.《高法解释》第61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


·土地使用证分几种有何种区别?
      土地使用证分几种有何种区别?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


·一、土地拆迁补偿款属于遗产吗?
      一、土地拆迁补偿款属于遗产吗?土地拆迁补偿款是可以被算作遗产的;拆迁补偿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拆迁补偿......


没有房子会失去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