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债权人免除债务后能否撤销并追讨债务?

  债权人免除债务后能否撤销并追讨债务吗债权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经过代理人的同意,可以以任何形式免除债务,包括口头、书面,明示、默示等形式。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免除债务。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期,债务自行免除,属于默示免除。债权人免除对方债务包括部分债务和全部债务;如果免除部分债务,那么被免除债务的部分将从法律事实上消失,剩余部分作为债务继续存在,直到债务人偿还清时才失效;如果被免除的是全部债务,那么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务从债权人承诺免除债务时就全部失效。也就是说,无论部分免除还是全部免除,被免除的债务都失去了法律的依据和保护,那么也将失去应有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债权人在作出行为后后悔了,也不能单方面的撤销这个免除债务行为。二、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其一,债权人和债务人基于亲属、好友关系,在人情作用下,主动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其二,债权人和债务人基于其他交易,双方达成协议,在他们的债务合同上进行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三,债债权基于想快速取得债务的想法,对债务人作出承诺,如果在承诺期限内偿还债务的话,就免除其多少多少利息和数额。债权人因种种原因通过口头、书面,明示、默示等形式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被免除的债务将不再有相关依据、不再受法律保护,同时也将失去应有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做出免除债务决定后将无法申请撤回,因此债权人在做出免除债务决定时应慎重考虑。
  
  
  
总结:债权人免除债务后能否撤销并追讨债务吗债权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经过代理人的同意,可以以任何形式免除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民事诉讼从立案到开庭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从立案到开庭多长时间?一、民事诉讼从立案到开庭多长时间?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开庭一般要30天左右,具体看什么案件和案件的实际情况。大概所需要的时间是这样,开庭时间跟送达和适用程......


·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害有什么处罚
      行为人在故意的情况下,对他人的人身实施伤害行为的,此时在造成对方一定损害程度之后,就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于故意伤害行为要求至少造成轻伤害的损害程度,那这......


·土地使用权赠与要交什么税
      土地使用权赠与要交什么税在公民依法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对土地进行转让,或者进行赠与,无论是采取何种方式,都是需要纳税的。对于赠与的行为,受赠方与赠......


·开庭时间只给半个小时合理吗?
      开庭时间只给半个小时合理吗?一、开庭时间只给半个小时合理吗?只有半小时肯定是不合理的,法院审理案件是一件严肃而又严谨的工作。即使案情简单明了,必要的审理过程也是无法省略的,具体规......


·法院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
      法院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一、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我们从前文的对管辖权异议主体、客体的分析,可知这一......


·实物期权具体是指什么?
      实物期权具体是指什么?实物期权是一种期权,其底层证券是既非股票又非期货的实物商品。又叫股票期权和指数期权。是管理者对所拥有实物资产进行决策时所具有的柔性投资策略。实物期权,把金融市场......


债权人免除债务后能否撤销并追讨债务?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