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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证据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分类,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单独依靠间接证据就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否则容易出现冤假错案,对当事人作出不公正的判决。下文是关于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
  的详细介绍,请您阅读了解。
  一、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
  按照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二、理解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时,要注意几个问题:
  
  1、分类的范围内只涉及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2、所谓案件主要事实的两个方面,是指肯定意义上的直接证据而言。而否定性直接证据则不然,只要能据以否定其中任何一个方面的内容,就是直接证据。3、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都可以是原始证据或是传来证据,其划分同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无关。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证明方法简单,无需经过复杂的推理过程,其在诉讼中的证明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必须强调,直接证据也必须依赖于其他证据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根据。此外,由于其证明的范围不同,认定案件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进行综合审查判定。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中,法律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间接证据的主要特点是不能独自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任何间接证据都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且,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方式往往是间接的,用于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经过逻辑推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判明案件真相。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陈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综上所述,实践中,很多案件都是先有间接证据,然后通过分析间接证据,确定案件的侦查和调查方向,所以间接证据的作用也很显著。以上是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的介绍,按照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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