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院二审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法院二审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二审的判决应该终审判决。在判决书生效后,在判决书中规定的时间内,一方当事人拒绝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在判决生效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审法院的判决也是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如果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法院可以采用查封、扣押、拍卖等方式强制执行其财产;对抗拒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拘留,情节严重的可判处徒刑。
  
  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不分先后顺序,谁有执行能力就执行谁。
  
  是否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是检察院的事,不是受害人的的权利。但你若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提出控告。
  
  相关知识:法院如何审理二审民事案件
  
  首先,二审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
  
  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二审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径行判决、裁定
  
  (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需要对原证据重新审查或者当事人提出新证据的,应当开庭审理。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和事实清楚,只是定性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可以在询问当事人后径行裁判。
  
  其次,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四,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对于法律程序当事人一定要积极的处理这样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实际的问题,解决的过程的难度还是较大,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即使自己的利益为维护出现问题,乐意寻求有关部门的解决,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总结:法院二审程序是怎样进行的二审的判决应该终审判决。在判决书生效后,在判决书中规定的时间内,一方当事人拒绝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在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结婚一年后离婚财产怎样分
      结婚一年后离婚财产怎样分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酒店遗忘物品能立案吗
      酒店遗忘物品能立案吗?遗忘物也就是物品所有人忘记带走的物品,实践中,许多酒店的客人在退房之后有可能会将自己的物品遗忘在客房忘记带走,但返回寻找时却会发现物品已经不见。在这种情况下,......


·过退休年龄后上班的劳动合同
      过退休年龄后上班的劳动合同,超过退休年龄上班也应当签订劳务关系合同,协议应当明确工作内容,劳务报酬,以及劳保待遇,退休以后工作的应当依照劳动部关于劳动制度通知,应当与单位签订协议,......


·公司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有哪些内容?
      公司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有哪些内容?公司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有哪些内容?公司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委托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


·一般委托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
      一般委托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1、办理一审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基准收费标准为1600元/件,上浮不得超过20%(下浮不限);起诉阶段的基准收费标准为1600元/件,上浮不得超过20%(下浮不限);审判阶段的基......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一、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1、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


法院二审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