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合同到期后怎么写?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合同到期后怎么写?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是由用人单位人事部负责出具的,其内容上应该写明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劳动者个人信息、工作岗位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补偿条款等。下面是具体内容: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 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  条
  
  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到新单位办理入职的必要证明文件,当然,有些用人单位存在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针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依法进行诉讼,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相应赔偿。
  
  
  
总结: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合同到期后怎么写?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是由用人单位人事部负责出具的,其内容上应该写明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不知情发生事故逃逸怎么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不构成交通事故逃逸行为,但是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一、劳动法规定单位产假多长时间?
      一、劳动法规定单位产假多长时间?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


·孕妇怀孕期间工资怎么发
      孕妇怀孕期间工资怎么发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


·审查起诉的方式具体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的方式具体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还应当注意审查以......


·车祸擦伤一点怎么赔偿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擦伤被鉴定为轻微伤程度或以上程度,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如果擦伤不构成轻微伤程度,可自行协商不用......


·犯罪预备特征的是哪些?
      犯罪预备特征的是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合同到期后怎么写?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