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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杀人如何认定处罚?

  抢劫杀人如何认定处罚?
  
  一、抢劫杀人如何认定处罚
  
  如果在抢劫过程中杀人,一般情况下是判处死刑。
  
  法律规定:
  
  (一)《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种,具体如下:
  
  (二)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杀人,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同时具备上述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抢劫军用物资,严重减弱战斗力的。
  
  (三)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虽有八种情节之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二、抢劫杀人可能构成什么罪
  
  抢劫罪虽然主要是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但同时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因此。抢劫罪的客体要件与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间存在包容关系。从司法实践看,抢劫杀人案件主要有三种情况:
  
  A、先杀人后抢劫的案件,即事先只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而无抢劫他人财物的目的,抢劫财物是在杀人以后对其亲属实施的,或者杀人以后,见财起意又将其财物拿走的案件。基于杀人的故意,实施杀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后又基于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实施了抢劫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这两个罪之间没有内在的牵连关系。类似这类案件,应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两罪并罚。
  
  B、在实施抢劫财物过程中先杀人后劫物的案件,即在抢劫财物过程中,先将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杀死,剥夺其反抗能力,当场劫走其财物,杀人是劫走财物的必要手段的案件。虽杀人在先,劫取财物在后,但都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杀人是劫取购物的必要手段。因此,应定抢劫罪。
  
  C、抢劫以后又杀人的案件,即抢劫财物后,为了保护赃物、抗拒逮捕、毁灭罪证,当场又杀人的,或者为杀人灭口而杀死被害人的案件。杀人灭口行为,与抢劫没有内在联系,因此是两个独立的犯罪,应分别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两罪并罚。至于抢劫后为了护赃等而当场使用暴力杀人的,应视为抢劫行为的继续,仍只能定为抢劫罪,为护赃而当场行凶杀人,可作为从重处罚情节。
  
  根据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抢劫杀人的,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基准刑就已经是无期徒刑了,可见抢劫杀人的刑罚会有多严重了。因而要是涉嫌抢劫罪的话,建议最好就尽快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尽快参与案件,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展开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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