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上诉期间异地犯新罪有什么规定?

  一、上诉期间异地犯新罪有什么规定
  
  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上诉期间又犯新罪的,可撤销取保候审并予以收押,再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人进行数罪并罚。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因此,广大群众若是触及法律边界进行违法犯罪应当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认罪,减轻相应的罪行,做到知法懂法。同时,若是相关犯罪嫌疑人再次违反相关规定,法院及执法部门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作为中国公民应当维护社会秩序。
  
  
总结:一、上诉期间异地犯新罪有什么规定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上诉期间又犯新罪的,可撤销取保候审并予以收押,再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人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年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一、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


·强拆致人伤亡,会负什么法律责任,该如何维权?
      强拆致人伤亡,会负什么法律责任,该如何维权?  一、强拆致人伤亡,会负什么法律责任,该如何维权?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违法强拆房屋造成人员伤亡的,是属于......


·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尽赡养义务吗?
      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尽赡养义务吗?一、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尽赡养义务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就写明婚姻自由。老年人同样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因此,儿女没有权利干涉老人再婚。同时,......


·根据法律规定写了借条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写了借条欠钱不还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写了借条欠钱不还可以到法院直接进行诉讼,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中欠钱没有借条的话,债权人可以搜集其他真实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还款协议、银行......


·车辆是否有必要上盗抢险
      车辆是否有必要上盗抢险一、车辆是否有必要上盗抢险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法律规定车辆违章在哪交罚款?
      现在交通车辆违章的现象很普遍。那车辆违章在哪交罚款呢?法律规定若是小分,或是罚款100扣6分,高速超速的罚200扣6分等,可以在当地交警交款。如果是扣了6分以上的,罚款在500元以上的就是分哪......


上诉期间异地犯新罪有什么规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