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打架斗殴报警时限有规定吗?

  打架斗殴报警时限有规定吗?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上述规定,治安处罚的追诉期限为6个月。因此,一般的打架斗殴超过6个月公安部门不再处理。打架报警处理时限和过程报警后,派出所会立刻出警的,制止打架行为,然后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调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公安派出所处理一般治安案件是这样的:1,初步调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或者110派过来的警情,先进行调查,包括对嫌疑人(就是打人的人),被害人(就是被打的人或者被盗的人等)就案件发生,发展,结果,原因,手段,时间,地点等进行调查,做询问笔录,固定证据,这个时间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左右。2,进一步调查,这期间对证人,及其他可以证明案件情况,了解案件事实的人进行调查进一步查清案件全部事实,这期间一般为8天。涉及到伤情的可以对伤情进行鉴定(就是平时说的伤害鉴定),或者损失物品(价格鉴定)。精神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时限。3,审批,办案人员根据案情,对照法律条文,拿出处理意见,逐层审批。4,处理,对嫌疑人进行处罚。打架斗殴报警时限是6个月,也就是说,超过期限公安机关是不会派出警力进行处理的。因此,发生打架事件应及时报警处理,公安会进行调查,提取相关证据,最后打伤人、损坏财产,这些该赔偿的会要求赔偿,该处罚也都会进行处罚,如果有不服处罚的可以复议。
  
  
  
总结:打架斗殴报警时限有规定吗?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商标权的性质是怎样的?
      商标权的性质是怎样的?商标权实质上是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一种排他性权利,即“一定界限内对于外界之事物有完全支配权”,以全面的对物之支配为内容,具有物权的一般特性,实质上是一种......


·主动离职是否赔偿单位?
      劳动者在主动离职时,应该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向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一、未经批准,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


·票据融资是指什么?在线咨询 > 一、票据融资是什么?
      票据融资是指什么?一、票据融资是什么是指票据持有人在资金不足时,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是企业为加快资金周转促进商......


·犯下故意伤害罪该怎么处罚
      我们常常从电视里看到帮派之间打架、街头小混混斗殴的情形。现实生活中,也会因为邻居吵架、陌生人之间互相看着不顺眼而大打出手的。当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时,就构成了故......


·提请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有冲突吗?
      一、提请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有冲突吗?没有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


·单位克扣奖金能认定为克扣工资吗?
      单位克扣奖金能认定为克扣工资吗?单位克扣奖金与克扣工资通常不是同一个概念,但是总的来说单位是不能随意克扣员工的奖金或者工资的。“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


打架斗殴报警时限有规定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