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在有关房产的限购政策已经出来了

  现在有关房产的限购政策已经出来了,很多拥有多套房产的人家都在急着把多余的房子卖出去,那么卖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您也应该了解一下,而且卖房需要哪些手续都要搞清楚才行,省的到时候出错。根据我国各地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规章》的要求,各地的手续流程稍有不同,但是大致需要以下的手续:第一步,经过各种途径找到买家之后,一定要签订条款清晰的房屋买卖合同,让买家和卖家的交易拥有合法性依据。在之后夫妻双方就需要准备一些证件和手续了,一般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还有户口本,还有就是和房产产权有关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了,最后需要到当地的房产交易所中进行房产登记。第二步就是过户了,如果房子是夫妻两个人共同所有的,那么还需要有一张证明夫妻双方都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书,需要签字或者盖章,而且在交易的时候需要双方同时在场才行。之后需要夫妻两个人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还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有关证明资料到房产交易所去等待处理过户,当然立契过户的时候需要买卖夫妻双方都要在场才行。第三步,房屋产权过户结束之后就是需要缴纳房产的各项税费了,一般包括交易的手续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所有权登记费等等。为了避免卖房之后不必要的纠纷,卖房的过程还是要小心谨慎一些才行。另外,买方在交付了购房款之后,建议最好进行一个登记备案,这样可以避免出现卖方一房数卖,损害到自身利益的情况出现。不过买卖房屋的过程中,还需要实际办理了过户手续,买方才能真正获得所有权,这个时候千万不能为了少交一些税费,而签订阴阳合同,这样不仅仅是违法的,同时在产生争议的时候,当事人往往还不能保护自身利益。
  
  
  
总结:现在有关房产的限购政策已经出来了,很多拥有多套房产的人家都在急着把多余的房子卖出去,那么卖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您也应该了解一下,而且卖房需要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撤销婚姻后再结婚属于再婚吗?
      撤销婚姻后再结婚属于再婚吗?撤销婚姻后再结婚并不属于再婚,撤销的婚姻为无效婚姻,既然是无效婚姻,双方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因此再登记结婚不算二婚。我国法律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


·如何申请拘役期间回家?
      如何申请拘役期间回家?拘役期间自己写申请回家,由执法机关批准之后就可以回家,拘役期间,可以申请回家居住一至两天,由执行机关批准。《刑法》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


·劳动仲裁律师费能否败诉方支付
      劳动仲裁律师费能否败诉方支付劳动仲裁律师费能否败诉方支付?关于律师费的承担问题,国外一般以“律师费由败诉方负担”作为一般规则,但是在我国是以“谁请律师谁负担律师费”为一般原则,只......


·刑法修正案八特别累犯的规定
      累犯是指一些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又重新犯罪的,被称为累犯。那特别累犯是国家规定的几种类型的犯罪分子如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犯罪的这些犯罪分子在释放之后重新犯罪的。刑法修正案八特......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


·劳动关系仲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关系仲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


现在有关房产的限购政策已经出来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