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一、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侵权情节和后果而定,如果侵权行为和后果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件,那么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构成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即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条件。侵权行为有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之分。就一般侵权责任而言,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才能构成: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即必须在客观上造成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
  
  2、行为具有违法性,如因合法行为造成损害,则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不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如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不须完全具备上述要件,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或具备一定的特殊条件即可成立。
  
  二、侵权行为的分类包括哪些?
  
  (1)按构成要件分
  
  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 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
  
  (2)按侵害对象分
  
  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
  
  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
  
  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应掌握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区分标准,应掌握作为侵权和不作为侵权的区分标准,应特别掌握共同侵权的情况:
  
  (1)加害人之间存在共同的意思联络;
  
  (2)加害人之间虽无共同意思联络,但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具有不可分性;
  
  (3)教唆人和实施人共同造成他人损害。共同侵权要求侵权人均存在过错,无意行为不构成共同侵权。应注意区分共同侵权和单独侵权:共同侵权人负连带责任;单独侵权负自己责任。
  
  事实上,普通的侵权行为就算侵犯到了他人的人身财产,都只是在于民事责任的范围之内。其实肖像权侵权或者说是名誉权侵权等这都属于侵权行为,而且,都会在某种程度上损害到他人的财产权,所以,在不清楚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的情况下,无法准确判定刑事责任的承担。
  
  
总结: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一、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侵权情节和后果而定,如果侵权行为和后果达到追究刑事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随着房价的飙升,很多女孩子将有无房子作为结婚的条件。因此,很多夫妻是在婚前一方有房的情况下结的婚。此种情况,在离婚时,房产的归属就成为离婚争议的焦点。......


·私募基金违法处罚的原因有哪些?
      私募基金违法处罚的原因有哪些?基金分为公募与私募两种,其中私募基金指的就是不公开面向大众的一种基金。私募基金的收益较公募更为丰厚、同时风险也高出很多。私募基金的公开范围小,私募基金......


·安徽怀远小孩扶养费大概多少有固定收入的
      安徽怀远小孩扶养费大概多少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


·购买汽车惩罚性赔偿的意义是什么?
      购买汽车惩罚性赔偿的意义是什么?惩罚性赔偿是由补偿性赔偿部分加惩罚性赔偿部分组成,因此,它除具有一般赔偿损失的功能外,还有着自己独特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资产流失的原因和形式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资产流失的原因和形式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我国国有资产存在的主要形式是以国有企业为主。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拆迁标准是什么?
      国有企业拆迁标准是什么?拆迁想必您都有所了解,小到农村房屋拆迁,大到国有企业拆迁,不论是哪一种您都非常关注拆迁补偿款问题,前段时间有网友向我们咨询国有企业拆迁补偿问题,下面我们告......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