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法律规定监护人的义务有什么?

  一、法律规定监护人的义务有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14、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相关法律规定:
  
  1、《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2、我国《民事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民通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4、《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6、《未成年人保护法》第9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吸毒、卖淫。”
  
  8、《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强迫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9、《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9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10、《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0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1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预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1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综上所述,因为被监护人的主体是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律要求的各种能力条件才需要有成年人来监护和照顾的,所以当公民具备了监护人的资格之后就应该意识到属于自己并且必须履行的各种义务,当然除了义务以外监护人引起付出的部分也会有权利的回报。
  
  
  
总结:一、法律规定监护人的义务有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义务: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2、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一、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


·什么情况下辞退双倍赔付
      什么情况下辞退双倍赔付员工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给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依据《中......


·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
      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


·报过案借条诉讼期怎么计算?
      报过案借条诉讼期怎么计算?1、报过案借条诉讼期依旧才从对方明确表示不还钱时开始计算,因为报警不能中断诉讼时效,也不能中止诉讼时效。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九十四条诉讼......


·诈骗多少金额可以报案
      无论当事人被骗多少钱,都是可以报案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就会立案:1、违......


一、法律规定监护人的义务有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