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增加抚养费判决途径?

  增加抚养费判决途径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有上列情形的可以增加抚养费,那么增加抚养费的途径如下:1、协商。在增加抚养费的途径中一般协商是首选方式,这种方法省时快捷,并且成本较低。2、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故,要求增加抚养费大多数情况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若是因为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原来约定支付的孩子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子女实际所需,不能维持孩子的实际生活,这时可以依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增加孩子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二、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增加是需要有合理的要求的,如果么有合理的要求,法院是直接给驳回的。增加抚养费一般都是因为在孩子的教育上,或者生病了在或者是现在经济水平太高了,别的理由是不主张增加生活费的。不过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抚养费一定要足够。
  
  
  
总结:增加抚养费判决途径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民诉法补强证据规则
      民诉法补强证据规则一、民诉法补强证据规则的含义补强证据规则,是指规定如何用一个证据去支持、补充已有证据的证明力上的瑕疵,以实现其证明价值的规则。已有的证据称为被补强证据。支持被补强......


·公司破产清算还不够还工资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还不够还工资怎么办?员工遭遇到公司破产,将面临失业和其他与财产关系相关的重要个人利益方面的问题,假如遭遇公司破产清算还不够还工资怎么办?因此今天针对这个疑问,的我们为您整......


·职务犯罪分几类 职务犯罪可以划分为哪些
      职务犯罪分几类(一)职务便利类犯罪:1、该类犯罪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高,也是数量最高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业机会等多种形式;2、为个人、......


·是否要代通知金
      是否要代通知金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


·酒后因寻衅滋事轻微伤害怎么处罚?
      酒后因寻衅滋事轻微伤害怎么处罚?酒后因寻衅滋事轻微伤害不构成犯罪,但是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


·定罪必须要直接证据吗?
      定罪必须要直接证据吗?在各种各类的案件中,我们通常会听到的一句话是:该案件无直接证据,判定某某某无罪,或者驳回某案件。那么定罪必须要直接证据吗?本文我们针对直接证据和言词证据在案件......


增加抚养费判决途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