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现在银行进行贷款时需要对企业或者个人资质进行考察,通常资质稍差的借款人会通过担保公司担保,以便能拿到贷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其实就是中介机构,为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提供担保证明,从中收取一定服务费。那么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经营范围包括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简单了解下。
  
  一、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条件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二、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
  
  1、 设立公司的申请报告(机构名称、注册资本金来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2、公司章程。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4、各股东协议书。
  
  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范围
  
  1、借款担保业务
  
  (1)企业技术改造贷款担保
  
  (2)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3)企业信用证贷款担保
  
  (4)企业综合授信贷款担保
  
  (5)企业主个人贷款担保
  
  (6)个人投资贷款担保
  
  (7)产权置换过桥贷款担保
  
  (8)各种短期借款担保
  
  2、票据证券担保业务
  
  (1)开立信用证担保
  
  (2)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3)商业汇票担保
  
  (4)银行保函担保
  
  (5)企业债券担保
  
  (6)保本基金担保
  
  (7)信托产品担保
  
  (8)其他票据证券担保
  
  3、交易履约担保业务
  
  (1)工程履约担保
  
  (2)工程付款担保
  
  (3)投标担保
  
  (4)原材料赊购担
  
  (5)设备分期付款担保
  
  (6)财产保全担保
  
  (7)租赁合同担保
  
  (8)其他合同担保
  
  四、投资担保的优势
  
  投资担保是一种安全的投资,可以为投资者的资金提供保护。选择投资担保,投资者的投资所赚取的利息会根据固定利率、浮动利率、或与市场挂钩的公式计算。对许多人来说,投资担保(或其他保守的固定收入投资)是对投资组合起保障作用的优质选项。
  
  投资担保主要应用于投资担保公司,通常是指个人将资金借贷给经过担保公司严格考察、审核过的以房产、汽车或其他资产作为抵(质)押物的具备较强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担保公司作为中介,对借款人资金使用及回收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并提供担保,使投资人获得安全、稳定、较高收益。
  
  投资担保一方面为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开辟了一条新的通道,同时又为出资人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渠道。正规投资担保公司赢利点在于向借款人收取一定的担保费,借贷双方直接从银行转账,担保公司不经手占有借贷双方的资金,只是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收取相应的担保服务费。
  
  出资人的收益率其实是借钱人支付的利息。担保即意味着若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担保公司要代为偿付,以确保出资人本息不受损失。投资担保这种“不摸钱”的原则,和地下钱庄、小中介、非法集资等彻底区分开来。
  
  由此可见,担保公司在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也让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下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其经营范围也非常广,总体包括借款担保、票据担保、交易履约担保三大方面。所以很多借款人都通过担保公司作为第三方,向银行进行贷款。
总结: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现在银行进行贷款时需要对企业或者个人资质进行考察,通常资质稍差的借款人会通过担保公司担保,以便能拿到贷款。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分红缴印花税吗?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分红缴印花税吗?分红不需要交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一)以房屋作价投资入股要交印花税以房屋作价投资不......


·合伙做生意欠债是夫妻债务吗
      是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在婚后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夫妻共同债......


·一、没签合同没买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合同没买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没签合同没买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


·拖欠工资法院起诉程序是什么?
      拖欠工资法院起诉程序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


·离婚官司一方坚持不离该怎么办
      在生活中,可能是因为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则不同意离婚。在这种一方坚持不离的情况下,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能向法院起诉,也就是打离婚官司。那实践中离婚官司一方坚持不离应该......


·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规定: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