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售假报案材料范文的内容有哪些

  报案材料是公安机关进行审查是否立案的依据,报案材料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写,但是根据报案材料,不一定会立案,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书写格式,对于售假这种情况来说,报案材料该怎样写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售假报案材料范文的相关资料。
  
  
  
  
  一、如何写好书面报案材料呢?
  
  (一)开头,即有管辖权的主办案件机关的名称。
  
  如:_____公安局刑警大队:
  
  (二)基本内容:
  
  1、自我介绍,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2、你所报案件的基本内容,这是报案材料的最重要的部分,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和结果。这六部分内容也就是我们书写记述文的六要素,要写好报案材料,这六要素要写清楚。
  
  3、基本内容的最后一段要写上如下内容:
  
  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结尾: 写明报案人姓名(签名,捺印,公司或单位报案需加盖公章)和时间。
  
  (四)注意事项:
  
  1、报案材料可以手写,但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也可以打印,注意打印时最好使用A4纸。
  
  2、报案材料必须如实陈述,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足。
  
  3、报案人报案时需要携带所写报案材料、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
  
  4、报案材料送达报案机关后,需要接受报案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报案材料的第一页右上角签名。
  
  二、售假报案材料范文:
  
  售假报案材料范文
  
  _____:
  
  我叫_____,今年_____岁。住_____,系_____单位职工。
  
  20_____年(以下为报案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公民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特申请报案,望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申请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家属怎么写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颖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________(或保证金为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三、报假案的处罚:
  
  报假案一般要看报案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如果是无意的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报案者一般不承担责任。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则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售假报案材料范文的相关资料,相信您对于如何写好售假保安材料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在报案材料中药写明个人基本情况,最关键的就是你所报案的基本内容,做到清楚明了。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总结:报案材料是公安机关进行审查是否立案的依据,报案材料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写,但是根据报案材料,不一定会立案,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书写格式,对于售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是什么?
      对于软件著作权相信您都不陌生,但是想要取得软件的著作权是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到指定的部门和机构办理登记的,当然这也是国家对软件著作开发者权益的一种保护手段,确保知识产权的归属,那么软......


·为了保护我国的劳动在工作中不受用人单位侵犯权利,制定了相应的
      为了保护我国的劳动在工作中不受用人单位侵犯权利,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试用期和工作被辞退之后的相关补偿条款,那么员工在入职两个月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一、不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不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


·交强险浮动是怎样的?
      交强险浮动是怎样的?一、交强险浮动是怎样的交强险的浮动机制主要是根据车主一年来的驾车规范纪录有很大的关系,如一年内车主未有违规行为纪录,则会下浮百分之十;两年优良驾驶纪录则会下浮......


·企业注册资本金规定的弊端?
      企业注册资本金规定的弊端?1、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现实中,因为该项制度的束缚,无形中产生了大量抽逃资金以及由代理公司虚假出资而虚假注册的情形,虽然公司......


·员工工伤鉴定期间有无工资?
      员工工伤鉴定期间有无工资?职工工伤住院期间单位应发基本工资,此外待遇,提供《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供你参阅: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售假报案材料范文的内容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