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只要是自愿签订的,那么协议都是有效的;
  
  同居财产协议是同居双方对同居期间及同居之前所有财产进行约定所签订的协议。因此,同居财产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协议双方的姓名、住址、年龄、婚姻状态、身份证;
  
  2、 协议双方对同居期间需要约定的事情进行的约定,如,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的分割,同居期间子女的抚养情况。
  
  3、 协议时间,如该协议自签订时起两年之内有效,或者至解除同居关系时有效。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效吗?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婚同居的,解除同居关系只需要双方协商即可。所以,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因此,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但是,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分手费、青春费等经济补偿,法律对此的态度一般是,如果愿意给,则有效。不愿意给,则无效。因此,一方以青春损失费、分手费为由申请法院强制的,则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书时,最好不要以分手费、青春费为名。可以赠与的方式签订协议书。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解除同居关系书是否需要公证,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所以,并不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如果需要一种保证,则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后,还是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对财产分割是有确定性的。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将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参考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判决。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是对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书。因此需要包括以上内容,或者部分内容,对未约定的内容,可以去法院起诉(双方都未结婚的同居,解除同居关系的除外)
  
  1、 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
  
  2、 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对同居财产的处理,如,同居关系财产的归属,债务如何分割等等,只要是财产的,都可以列入其中,进行约定;
  
  3、 对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的,子女抚养的问题。如,抚养费由谁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等;
  
  4、 违约的处罚措施。如一方违约,需要支付对方多少钱。
  
  综合上面所说的,同居之间的关系是不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同居之间的财产如果要进行分割的话,是必须要好好的协才可以,而且不能协商的话,是可以进行走法律途径的,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一定要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签订,只要符合法律的依据,那么协议都是有效的。
  
  
  
  
总结: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只要是自愿签订的,那么协议都是有效的;同居财产协议是同居双方对同居期间及同居之前所有财产进行约定所签订的协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刑事判决申请抗诉期限为多久?
      刑事判决申请抗诉期限为多久?抗诉期限是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提出抗诉的法定期限。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


·保外就医期间再犯新罪如何处理
      保外就医期间再犯新罪如何处理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


·劳动合同到期后还用辞职吗
      如今社会,每个工作上班的人都需要跟用人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那很多人都会去纠结的一个问题,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还用辞职吗?应该如何处理自己跟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不辞而别,还是口头或......


·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一、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1、陈述与保证。在合同中,双方都要就有关事项作出陈述与保证。其目的有二:一是公开披露相关资料和信息;二是承担责任。由于这些资......


·绵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最新
      在具体说到绵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时候,可能很多人不太清楚,这其实适用的就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量刑标准规定。也就意味着整个四川地区关于盗窃犯罪的量刑标准都是一样的。接下来,就由......


·法院检察院有没有行政处罚权?
      法院检察院有没有行政处罚权?一、法院检察院有没有行政处罚权?没有。司法机关不同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是监督机关,都没有行政执法权。但是人民法院和检察院都有权监督......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