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武汉市工伤认定标准及如何办理?

  武汉市工伤认定标准及如何办理?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业人员有第1、2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委托单位工伤认定的委托书(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委托事项、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等);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5、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6、首次就诊原始病历及出院小结;
  
  7、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8、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其他联系方式;
  
  9、工伤认定后需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一份由社保处(东湖分局)存档。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以上就是武汉市工伤认定及办理申请流程,企业单位应当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类的责任制度,从而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别提示:出院后可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如果没有住院的情况下,伤者可在恢复好的时候再去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总结:武汉市工伤认定标准及如何办理?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社保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怎么样的
      一般在工伤鉴定后,职工需要向当地的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很多人不知道在工伤鉴定后社保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怎么样的,为了防止职工错过向社保提出申请的时间造成更多麻烦,我们今天就来看......


·公司法关于设立子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设立子公司的程序是什么?我们都知道,很多上市公司等大公司都会设立很对子公司来扩大经营规模,增加财产收益,子公司是受母公司控制的,但子公司也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


·一、对夫妻分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一、对夫妻分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对夫妻分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没有明确的规定,我国现行法上未规定分居制度,因而只存在事实上的分居。对于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是否......


·有限责任企业未清算破产股东的责任有哪些
      有限责任企业未清算破产股东的责任有哪些一、有限责任企业未清算破产股东的责任有哪些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构成公司债务的总担保,这与无限公司以股......


·最新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
      在面临国家危难、民族存亡之际,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到巨大威胁之际,冲在最前面的一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子弟兵、最可爱的人等等,这些称号表达了国家和人民对军人的赞誉和感谢,同......


·民法总则法定代表人有哪些
      民法总则法定代表人有哪些限制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一个企业、公司,甚至一家店铺,都有其法定代表人。在一个企业里,其法......


武汉市工伤认定标准及如何办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