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高级人民法院标准是多少
一、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高级人民法院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二、国家赔偿的基本原则从总体来看,各国在赔偿标准上大致奉行三种不同的原则,即惩罚性原则、补充性原则、抚慰性原则。这三种原则分别代表了三类不同水平的赔偿标准:1、惩罚性原则 惩罚性原则,指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这实际上就是赔偿额等于损失额加上惩罚金额,因此这一原则下的赔偿额是比较高的。2、补偿性原则 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这一原则下的赔偿标准等于实际所受损失额。3、抚慰性原则 抚慰性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国家赔偿不可能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作完全充分的救济,国家机关本身的性质和特征决定国家赔偿只宜作象征性的抚慰,赔偿额只能限制在实际所受损失额的范围之内。所以这一原则下的赔偿标准通常低于实际损失额。现在所执行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标准都是和国家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相吻合的,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家赔偿还是只赔偿给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国家赔偿法的漏洞也导致并不能够对侵权人有充分的救济。当然,通过一些申请国家赔偿成功的案件,也看出我国的司法制度是在不断进步的。
总结:一、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高级人民法院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证据调查方法有哪些?
证据调查方法有哪些?一、证据调查方法有哪些?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调查收集2、律师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3、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4、人民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二、人民法......
·欠钱不还消失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消失了怎么办?欠钱不还消失了此时债权人就可以带着欠条等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了,同时也可以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请求。具体的处理办法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
·工伤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如果经过专业的认定确认构成了工伤,那么之后就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活动相应的工伤赔偿。其中工伤十级算是评上伤残等级中最轻的一种,那这个工伤伤......
·《住宅质量保证书》都约定了什么?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守约方就可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守约方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需要注意在房屋租赁当中也是存在这一情况的。那此时房屋租赁违约金该如何计算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
·最新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江川县城规划区(含前卫镇在县城规划区的区域)的坝区,水田150000元/亩,水浇地80......
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高级人民法院标准是多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