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1、从事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新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核应用技术及与上述十大领域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以及适合首都经济发展特点的其它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北京市科委根据国家科技部发布的高新技术范围和北京市的具体情况,对高新技术范围和高新技术目录适时进行补充和修订并定期公布)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但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20%。
  
  
  5、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6%以上。
  
  
  6、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的6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7、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
  
  
  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因为只要是被国家认定为高新企业的,在很多方面都能够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但是高新企业普遍也具备一定的特点,那就是所经营的这些业务都是比较高科技的。国家之所以重视并且高度扶持高新企业的发展,也是因为这些企业相较于其他营利性质的企业,是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带动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的。
  
  
  
  
总结:一、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1、从事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新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最低判几个月?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最低判几个月(一),刑事案件最低可以叛多长时间,最少。刑事案件法院判决最短是拘役,拘役是一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刑事案件法院判决最长是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执行的刑......


·现行商标法确立了哪些主要原则
      我国近年来对于商标的保护和限制越来越严格,也越来越完善了中国已经出台了商标法,在商标法当中,对于商标这种知识产权应当如何使用,如何注册申请以及如何撤销,废除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做出了详......


·非法抓娃娃鱼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非法抓娃娃鱼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大鲵为我国特有物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案例:非法猎捕大鲵幼苗153尾被判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量刑要看情节是否严重,不严重的话一般不......


·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


·交通事故护理费是多少钱?
      交通事故护理费是多少钱?护理人员的收入是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给予,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1、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如果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需......


·企业分公司可以定合同吗?
      企业分公司可以定合同吗?不可以签订合同,必须由总公司签订或者授权签订,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