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写遗嘱公证的内容?

  写遗嘱公证的内容有哪些
  
  
  (一)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的公正需要有关的当事人进行程序上的处理,否则在问题的解决上会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一定要谨记自己的遗嘱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因为处理此类问题可能会导致自己家人的纷争,因此合理有序的解决才是关键。
  
  
  
  
总结:写遗嘱公证的内容有哪些(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三)对财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泰州市在2014年的时候就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因此,要是当地再需要进行房屋的拆迁的话,则就可以依据该规定进行想要的补偿安......


·为什么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为什么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自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先后四次调整工伤职工伤残待遇,对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改善民生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今年我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


·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有哪些特征
      赠与合同有哪些特征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从而使受赠人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第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无偿性是赠......


·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办法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办法是什么?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


·劳动者解除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支付违约
      劳动者解除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支付违约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是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一年或三年期限等。但是,有些公司直接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一直跟劳动者......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


写遗嘱公证的内容?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