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在的时的做法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但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免除违约金的条件,劳动者还是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劳动者提前解约应支付违约金是合法的。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形: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必须是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的,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否则,不论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只要该培训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均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2)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基本业务流程培训、日常操作规范培训、用人单位基本工作纪律等培训的,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2、法律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特别规定:
(1)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日常生活当中,劳动者因为自己个人方面的原因,所以想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自然是可以的,但是这种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否则对用人单位来说是一种损失,他们也不可能立刻找到人来替补你的工作,那就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
总结:一、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在的时的做法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但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免除违约金的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夫妻一方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要承担
夫妻一方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要承担(一)单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只是单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离婚后这笔债务应仍由其个人来偿还。但是,这种情况有着明确的限制条件:1、债务必须是原夫妻一方个人所欠的......
·土地使用权回购协议书上应该写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回购协议书上应该写什么?在土地出让合同协议上写上,地上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国家无偿取得,需要标明的内容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
·食品生产吊销许可证会有什么后果?
食品安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毕竟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安全问题。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营生产食品都是需要许可证的,有时候一些公司会因为种种原因被吊销许可证。很多人想知道食......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离婚协议不成的情况是可以提起诉讼的。诉讼案件一般都会有一定的诉讼时限。由于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的差异,结案的时间也会有所差异。针对于离婚官司需多长时间才能结束......
·起诉离婚一般多少费用?
虽然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中都是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的费用都是要远高于协议离婚的,尤其是在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上面,会根据涉案的财产来确定费用。那究竟起诉离婚......
·遗嘱原件被继承人撕毁怎么办?
遗嘱原件被继承人撕毁怎么办?遗嘱原件被继承人撕毁的,可以由公证部门来调取相关资料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遗嘱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遗嘱只有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合法......
一、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