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的处罚有哪些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的处罚有哪些
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相关司法解释对醉驾的处罚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国家在此类问题的解决中会有较为严苛的处理方式,所以在实际的生活中,即使自己不能积极有效的处理,可以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来减缓自己的权益损失,因此自己在生活中,要多加了解有关的规定,减少自己今后犯这种错误的可能。
总结: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的处罚有哪些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不批捕复议5天内提出可以吗?
一、不批捕复议5天内提出可以吗?可以在5天内提出复议请求,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需要复议的,应当在收到不批准逮......
·工伤申报的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申报的流程是怎样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导致人身受到损害,此时如果想要获得工伤赔偿的话,首先要进行工伤申报,确认构成工伤的,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这个工......
·土地使用期限无规定是否真的?
土地使用期限无规定是否真的?在我国,土地的使用权归国家所有。因此,如果企业和个人想要合法使用土地,就要先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在实际中,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并获得相应的土地......
·诉讼时效中断提起的期间还能上诉吗?
诉讼时效中断提起的期间还能上诉吗?诉讼时效中断提起的期间不能上诉,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
·寻衅滋事三个轻微伤一人自首会怎样判刑
要知道中国只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一切事件都是主张以和为贵,共同建设美好的社会。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寻衅滋事的事件发生,造成了严重的危害。那么寻衅滋事三个轻微伤一人自首会怎样判刑?......
·如何判断借条是不是原件?
如何判断借条是不是原件?可以采取笔迹鉴定的方式来判断借条是不是原件,借条官司笔迹鉴定的程序具体如下: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的处罚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