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是怎么样的?
  
  
  自诉人应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反诉应具备下列条件,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反诉的案件必须是属于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另外,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自诉案件的办案期限,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审查,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直接受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通知自诉人撤诉并说明理由,自诉人坚持告诉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对于驳回起诉的裁定,自诉人可以上诉。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的,可以受理。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二、哪些案件可提起刑事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我们国家对于刑事案件的受理,他是有两种方式所进行的,第一种方式自然就是检察院提起公诉,还有一种方式是当事人提出自诉,自诉案件,在我们国家的流程是法律所规定的,比如说需要向法院递交刑事方面的自诉状等等,这是必须的。
  
  
  
  
总结:一、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是怎么样的?自诉人应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反诉应具备下列条件,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前夫去世孩子抚养费还要支付吗
      虽然婚姻是夫妻双方两个人的事情,但离婚也会可能伤害到无辜的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归属一方,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尽管无法与孩子继续生活在一起,但是对于孩子依然有抚养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


·构成危险犯有犯罪中止吗
      危险犯有犯罪中止吗【危险犯不能构成犯罪中止的】危险犯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时,就是危险犯的既遂。危险犯是与实......


·合同无效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如果有效,则会产生合同履行相关的法律后果。在一方对合同违约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过,如果合同无效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很多种,不管是因......


·现在各个国家的法律中都有了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
      现在各个国家的法律中都有了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但是不同的国家,对代位继承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我国的法律中是这样规定的,如果被承认的子女由于一些原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宣告其死亡......


·摩托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摩托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事项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事项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量存在,由此而导致的纠纷也不少。有的民间借贷,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有的虽然签订了合同,但规定不够详细。那么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事项呢?发生纠纷......


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是怎么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