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

  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房屋买卖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
  
  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为购房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确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应该要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
  
  2、中介费纠纷
  
  很多人买房是通过中介,因此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履行,这个时候购房者想要回中介费,但是中介机构却不退。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应该查看合同没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问题。签订协议的时候,最好在协议中约定好中介费的退回情况。
  
  3、房屋广告虚假纠纷
  
  售房者买房的时候很喜欢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美化,比如形容房子有美好的环境、有假山、有公立学校等,但是最后购房者收房的时候却发现与形容的完全不符。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将广告中有的事物写进合同中,并且约定好虚假的话应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4、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时候容易出现这样的纠纷,购房者事先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也没有看房产证,很有可能出现合同解除的风险。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询问财产是否有共有关系。
  
  讲到这里,您应该知道了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双方签好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将房子卖给别人的,其要承担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通过构建虚假合同将房屋出售的,对买方造成利息损失,也要承担房款一倍以内的赔偿。
  
  
  
  
总结: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国有股权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股权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初步审批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


·如果女方买的房离婚怎么分
      我国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其中往往房子的产权争夺,是夫妻双方争夺最为激烈的一部分。因为房价日益增长,对任何人来说,购买一套房子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离婚以后自然要对房产的所有......


·车祸脑出血赔偿多少钱
      车祸造成脑出血的赔偿,需要治疗结束之后鉴定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得到具体赔偿的数额。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


·怎么样来申报工伤手续?
      怎么样来申报工伤手续?在从事高危产业的人们工作中难免出现意外,意外发生后一定要申报工伤,只有申报工伤后才能享有一定的权益,而对于工伤申报的过程您都不太清楚,那么申报工伤手续有哪些......


·在我国规定的新三板是什么?
      在我国规定的新三板是什么意思啊?在多数人普遍的印象当中,能够发行股票的公司肯定是经过我国证券委员会审核的,并且这些公司的规模和实力都是一些大型公司。可是金融界有的时候的运行法则是不......


·旅游纠纷有关的司法解释有什么?
      旅游纠纷有关的司法解释有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法释〔2010〕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