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飞机遗失物品可以报案吗

  
  现在的人们经常会丢东西,而且不管在哪里都会丢东西,在家,在路上,甚至在飞机上,那么在路上东西东西丢了可以报警,在飞机遗失物品可以报案吗?这是要看情况的,一定要在离开机场时报好案,也可以去交通部门报案,总之是可以报警的。以下是详细解释。
  
  飞机遗失物品可以报案吗
  
  飞机行李丢失是否要报警也要看情况。找到行李认领处填写一些文件然后报案。确保一定要在离开机场之前报好案,即使排队的队伍很长。如果航空公司消极怠工的话,你也可以去交通部门报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就涉嫌侵占罪,这时可以立案。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起点数额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 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
  
  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托运行李丢失该找谁?
  
  抵达目的地后,若久久等不到托运行李该找谁?对此许多乘客都会感到很茫然。这时候,先不要着急,要找对地方和工作人员去沟通。根据航空公司的“终站赔偿法则”,多次转机的旅客,由搭乘终站的航空公司负责理赔。所以,乘客行李出现问题应立即到终点站机场的行李查询台咨询及申报。如果旅客抵达国外机场发现问题,也可直接找你所乘搭的航空公司在当地机场的柜台,找工作人员申诉。
  
  在查询时,需要出示行李票、登机牌以及护照等证件,行李查询处一般会联系你所乘坐的航空公司进行查找,正常情况下航空公司的系统可以查询到你的行李去向。若是行李没跟你搭乘同一班飞机,而需要等下一班,时间允许的话建议在机场等,如果等待时间较长,机场和航空公司会提出将行李在某个时间前送到你指定的地点。
  
  不管在哪里丢东西都是可以报警的,所以飞机遗失物品可以报案吗也就知道了。这个丢东西是一个 不好的习惯,一定要改正,万一丢了一个非常重的物品呢?找到了还好,如果找不到呢?万一这个物品决定了你的前程,决定了未来,丢了的话不就等于毁了一生,所以一定要妥善保管物品。
  
  
  
  
总结:现在的人们经常会丢东西,而且不管在哪里都会丢东西,在家,在路上,甚至在飞机上,那么在路上东西东西丢了可以报警,在飞机遗失物品可以报案吗?这是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违反附随义务赔偿损失数额怎么确定?
      一、违反附随义务赔偿损失数额怎么确定?一般认为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构成不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基于对给付利益的侵害而应承担之违约责任。违反附随义务最主要的救济方式是请......


·一、婚姻法对重婚罪的界定是怎么样的?
      一、婚姻法对重婚罪的界定是怎么样的?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


·有信用卡买房子贷款能下来吗?
      有信用卡买房子贷款能下来吗没有银行规定在贷款之前必须还清信用卡的欠款,但是有些银行在计算审批额度的时候,会把信用卡欠款做为负债计算,这样给贷款额度就会减少;不过如果信用卡走在最低还......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文书样式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文书样式是怎样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


·社会签订了就业合同后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社会签订了就业合同后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显然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特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种类分为很多种,有全日制劳动合同也有非全日制合同。那么除了叫法不同之外,他们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区别呢。了解各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作为劳动者比较需要注意的。那么接下来我们重点介......


飞机遗失物品可以报案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