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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具有哪些原则?

  
  一、行政处罚具有哪些原则?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原则是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守的准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一事不再罚原则。
  
  
  二、行政处罚的特点有哪些?
  
  
  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三、行政处罚执行应该遵守哪些原则?
  
  
  行政处罚的执行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3、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但是,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除外。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拍卖查封或扣押的财物、划拨冻结的存款、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等措施。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相比,有自己的特点及原则,程度上不如刑事处罚严厉。行政机关对违法者进行处罚,应该遵守一事不再罚及教育惩戒相结合等原则,处罚过程公开公正。行政处罚的手段很多,针对人身的严厉的有拘留,针对企业违法的,可以吊销执照或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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