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证更改申请书所需材料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更改申请书所需材料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更改申请书所需材料有申请报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房地产转让合同;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登记的承诺;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地籍调查表;宗地地籍图二份;技术报告;建筑物权属凭证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或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1、土地使用权转让并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或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的申请报告,并填写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市级以上政府(含本市级)有关部门发出的土地权利人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涉及股份制公司的,应提供公司章程;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名称变更登记的承诺(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5、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原件);
  
  
  6、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土地登记委托书;
  
  
  8、地籍调查表(宗地相邻应加盖相邻单位公章);
  
  
  9、宗地地籍图二份
  
  
  10、有资质测量队伍出具的宗地测量技术报告;
  
  
  11、地上有建筑物的,应提供建筑物权属凭证;
  
  
  12、其他必要材料。
  
  
  集体土地可以过户,但前提是,买方必须是本村村民,否则不予变更。集体土地如果土地证不办理变更,房产部门是不会给你变更房产证的。(国有土地变更:先更房产证,后土地证。集体土地:先土地证,后房产证)具体流程是这样的,可以持原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申请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然后进行土地登记确权后可办理更名过户。
  
  
  土地使用证变更申请书
  
  
  国土资源局领导:
  
  
  本人购得某某平米二手房一处,坐落在某街某巷某幢某号。现房屋产权已经过户,但土地使用证权属至今仍未变更。
  
  
  由于完整产权包括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在房屋产权变更以后,必须变更土地使用权。
  
  
  特持房产证和原土地关系证明,向贵局申请土地证权属变更登记,请在审核以后给以办理,万分感谢!
  
  
  此上
  
  
  申请人:(家庭地址,签名并盖章,电话)
  
  
  年月日
  
  
  综述,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较为麻烦所需材料较多,各个地区情况不一样所需材料也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前建议先去当地的国土局询问了再办理。但是无论哪个地区都必须注意,土地使用证的变更土地使用证的原主必须知晓并同意。
  
  
  
  
总结:土地使用证更改申请书所需材料有哪些?土地使用证更改申请书所需材料有申请报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房地产转让合同;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登记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离婚诉讼标的额的计算以什么为标准?
      离婚诉讼标的额的计算以什么为标准?离婚诉讼标的额的计算以当事人在诉讼中实际提出的数额为标准,而不会与客观上当事人起了争议的财产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


·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 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怎么办
      生活中,对于任何人来说,拥有一个好的身体是最重要的。不管在生活中还是工作当中,无论如何都需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尽管现在工伤这样的事情比较少见,但是您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与其相关的事宜。......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规定?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法规,依据民法通则,高空坠物属于特殊侵权民事纠纷案件,高空坠物一般都是过失,如果公开坠物造成人员伤亡,应当属于过失犯罪,依据人身伤害赔偿解释,如果雇佣人员从事雇......


·解除合同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不能获得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解除合同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不能获得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一、解除合同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


·著名商标认定的意义是什么
      著名商标认定的意义是什么一、著名商标认定的意义是什么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


土地使用证更改申请书所需材料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