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企业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提前通知金),标准是本人一个月工资,计算基数同经济补偿金。
  
  二、什么是代通知金
  
  所谓代通知金,也叫提前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提前通知金),标准是本人一个月工资,计算基数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样。一般是指劳动关系解除前劳动者最近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但也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是劳动关系解除前最近三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实践中并非各地都执行这条规定,劳动者在进行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时,需要看当地法规政策有否要求。深圳就规定了代通知金的支付,具体表现在《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第二十四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第二十四条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本人:(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的,应当支付该劳务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在原单位工作的;(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按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即将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代通知金的规定,随着这部新法律的生效,以后劳动者都可以依法主张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若是发现用人单位并没有按照要求做的,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对于劳动者来说,进行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值得重视的事情,当受到解雇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进行索取代通知金的支付。
  
  
  
  
总结: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企业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提前通知金),标准是本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
      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一、企业上市的好处都有哪些?1、借助资本市场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财务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的增长速度受到其现有资源制约,要保持持续快速的发展,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


·厦门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离婚,通常而言都会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问题,而财产问题,也是离婚双方产生纠纷比较多的地方。在遇到此种情况,离婚双方一般都会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解决,那么此时就会涉及到律师的收费问......


·涉嫌诈骗2023万判刑多少年
      涉嫌诈骗2020万判刑多少年《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保全?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保全?在离婚时出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具体的......


·新婚姻法 离婚是怎么规定的
      尽管我们在生活当中常说结婚,离婚都是自己的私事。但是其大体基础和程序都是要符合我国的婚姻法的,尤其是在离婚的时候,离婚可能涉及到更多的是双方的一些比较重要的利益问题,因此针对婚姻法......


·在我国土建工程承包注意哪些
      一、在我国土建工程承包注意哪些1、施工(1)须提前查明周边地下设施及管线分布情况,做好记录;若在挖土时发现新管线,须及时上报;(2)深度超过时须在临边设置防坠落措施及警告标志,并配......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