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员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哪些人员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二个:
一是强制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3、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二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实际无法继续履行,则可要选择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要求。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竞合时,应当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就是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对于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也要全方面的去理解,没有绝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比如说有些女职工从一怀孕开始就请假的病假,或者利用自己孕妇的身份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这都是可以解除的。
总结:一、哪些人员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单位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
·交强险费用怎么计算,交强险理赔方式是怎样的
交强险费用怎么计算,交强险理赔方式是怎样的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交强险,这是很多机动车所有人的选择,同时这也是由国家强制规定的。那么对于机动车所有人来讲,这个交强险费用具体该怎么计算呢?自......
·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聘礼吗?
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聘礼吗?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聘礼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若是出现了以下情况就需要返还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材料一、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
·专利转化合同应该填写的内容是什么?
专利转化合同应该填写的内容是什么?专利转化合同,专利成果是要以产品和服务的形式呈现出来的,他具有实用价值和后续开发条件,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投资人,其本质是买卖或赠与专利技术,依照我......
·看守所羁押最长期限是多久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检察院批准逮......
一、哪些人员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