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诈骗缓刑判决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合同诈骗缓刑判决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三、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本罪既可以由个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因此,只要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合同诈骗,骗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单位或者个人的刑事责任。
  
  判缓刑不是简单的根据罪名就能决定得了的,有些合同诈骗的涉案数额是非常大的,并且事后犯罪嫌疑人也无法对诈骗的非法所得进行退还。这样的话,判决缓刑的可能性就非常的小,缓刑也不是任何人可以随便争取得到的,还是要法庭结合缓刑的条件以及其他诸多因素综合考虑的。
  
  
总结:一、合同诈骗缓刑判决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法庭下传票后多久能开庭审理
      多久开庭一般由法院安排。民事诉讼法对审理期限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程序,针对案情相对复杂的。另一种是简易程序,适用案件相对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


·开除职工有经济补偿金吗?
      开除职工有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


·著作权侵权一般赔多少?
      著作权侵权一般赔多少?著作权侵权一般赔五百元以上三十万元,最高不得超过五十万元,具体规定如下:1.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2款规定:......


·无产权房的买卖风险?
      无产权房的买卖风险有哪些一、无产权房的买卖风险有哪些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主体要件是什么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


·离婚怎么能保住财产安全?
      离婚怎么能保住财产安全?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


合同诈骗缓刑判决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