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申请受理法院的相关条件有哪些?
一、企业破产申请受理法院的相关条件有哪些?
1.形式审查。判定破产申请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形式条件的工作程序,称为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申请人是否具备破产申请资格(即是否为债权人或债务人);
(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本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
(4)债务人是否属于破产法适用范围内的民事主体。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破产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需要更正、补充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按期更正、补充材料的,人民法院自收到更正补充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未按期更正、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
2.实质审查。判定破产申请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实质条件的工作程序,称为实质审查,又称理由审查。实质审查的内容就是破产原因的存在与否。所以,在破产案件受理阶段的实质审查是一种表面事实的审查,即依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的审查。
3.破产申请的驳回。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或者有以上所列不予受理的情形的,或者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受理通知。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应当制作案件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和债务人。通知书作出时间为破产案件受理时间。
5.受理前的撤回申请。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破产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在撤回破产申请之前已经支出的费用由破产申请人承担。
二、受理的效果
1、对债务人的约束。
(1)财产保全义务、说明义务和提交义务。
(2)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义务。
2、对债权人的约束。
(1)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能通过破产程序行使权利。
(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宣告前的期间,未经人民法院准许,不得行使优先权。
(3)债务人的开户银行,不得扣划债务人的既存款和汇入款抵还贷款。
3、对其他人的约束。
(1)债务人开户银行的协助义务。
(2)债务人企业职工保护企业财产的义务。
4、对其他民事程序的影响。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进行到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终结诉讼。
(3)尚未审结并有其他被告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4)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企业因资金不足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维持原有的企业秩序时,可以申请破产,当事人通过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结束公司的正常运行。破产申请的提出不能作为破产程序的起点来看,而应该看成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条件,公司无法正常运行提出破产申请既是对公司的负责任,也是对公司法人的负责。
总结:一、企业破产申请受理法院的相关条件有哪些?1.形式审查。判定破产申请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形式条件的工作程序,称为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
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一、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工程名称: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___致: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根......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如何约定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如何约定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
·拘役怎么判,规定的刑期是多久
说到拘役怎么判的问题,其实也就是指法律中规定的拘役的刑期是多久。虽然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但也是有具体的刑期限制的,而这恰好就是被规定在《刑法》当中。那究竟拘役怎么判呢?我......
·一、焊工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焊工误工费怎么计算?如果电焊工有固定工资的,可按照工资标准计算误工费;如果没有固定工资,在城镇居住的,可参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计算误工费。根据被侵权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
·银行拿到他项权证后多久放款?
买房对许多人来说一件大事,现实中选择贷款买房的人占了很大的比例,为此我们需要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手续。房屋抵押是其中一项环节,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后,银行取得房屋他项权而后发放贷款。对......
·受贿罪的概念和特征是如何规定的?
在国家机关上班的工作人员,其职权是国家机关所赋予的,同时也是人民赋予的,故而这些职员工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但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某些职员为了自己的私利,接受他人贿赂的行为,根......
一、企业破产申请受理法院的相关条件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