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仲裁机构对劳动关系确认程序是什么?

  一、仲裁机构对劳动关系确认程序是什么?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 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并不是劳资双方对劳动关系的确认引发了争议,在正常情况下,劳动关系确认的程序实际上就是职工入职报到,到签合同的这个过程。当然,劳动关系的确立时间并不是按签劳动合同的时间计算,劳动关系的确立是从用工之日开始的,申请仲裁的话就是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的。
  
  
总结:一、仲裁机构对劳动关系确认程序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起诉离婚第一次会判离婚吗?
      起诉离婚第一次会判离婚吗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我国《婚......


·现阶段我国婚姻问题不断发生
      现阶段我国婚姻问题不断发生,随着社会的发展也有很多新的婚姻问题,但是很多人对新婚姻法中的相关离婚法律并不是很清楚,在起诉离婚时除了请离婚律师并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那么直接起诉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有律师介入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有律师介入吗?其实是否有律师介入,还是看当事人是否选择聘请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因此决定权在当事人手上。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有必要请律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很多人都知道......


·法院判决禁止探视能收回吗?
      法院判决禁止探视能收回吗?当中止探望权的情形消失之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申请恢复探望权。探望权的恢复行使是指被依法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中止事由消失后,权利人重新有权对子女进行探望......


·根据法律规定私闯民宅向哪里请求?
      根据法律规定私闯民宅向哪里请求?根据法律规定私闯民宅向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来进行处理。我国法律保护私人生命和财产不受侵害,私闯民宅属于违法侵权,可直接报警,警察不管属于行政不作为。......


·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写诉状,如何写离婚起诉状
      男方起诉离婚怎么写诉状?生活中,不管是男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还是女方提起,此时都必须要提交一份书面的起诉状,但男女双方的起诉状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下面,我们带来起诉离婚起诉状一份......


一、仲裁机构对劳动关系确认程序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