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老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老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目前缺乏准确的概念定义,在工伤保险实务中,一般理解是将发生在1996年10月1日《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行以前的工伤统称为"老工伤"。事实上,这理解也存在偏差。笔者认为,恰恰是这个用词导致了人们对于"新""老"工伤的划分,进而导致了对于工伤政策适用的争议。"老工伤"的规范定义应该是"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工伤人员",这意味着不仅1996年10月1日以前,就是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生效后,因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相关待遇的人员,都可以称为"老工伤"。对老工伤人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这个群体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一次对老工伤人员情况的普查登记,重新对老工伤人员进行确认,审核有关原始材料,明确受伤时间、受伤部位、鉴定情况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等情况,重新核定老工伤人员的各项待遇,为基金的测算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二.老工伤政策对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和鉴定过的工伤人员予以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对于只认定而未鉴定的人员重新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后,予以登记;对未认定和未鉴定的人员,摸清基本情况,进行认定和鉴定。(一)地方财政主动承担责任,通过财政全额补贴,将老工伤纳入社会统筹管理。对于已完成改制的国有企业,凡在改制时没有为老工伤人员提留旧伤复发医药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的,应由同级劳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同级财政安排经费。老工伤人员享受旧伤复发医药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供养亲属抚恤费待遇,将改制企业老工伤免费纳入社会统筹管理。(二)基金支付风险共担法。根据老工伤所需费用的测算,适当提高工伤保险费率。这种方法体现了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原则,有利于均衡用人单位之间的老工伤费用风险。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其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前已确认为工伤的老工伤人员费用解决办法,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其老工伤人员享受旧伤复发医药费报销待遇。(三)费用清偿法。这种方法的具体做法是,有老工伤人员的单位和新破产改制单位,在破产改制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实行一次性费用移交,老工伤待遇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新政策出台后工伤给予的保障是全面的相较老工伤,这是由于我国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另一点是新出台的工伤认定会比老工伤更为严苛,这也是为了赔偿方的利益着想,避免一些心思不正的借此谋取暴力,毕竟保险是保障而不是彩票。
  
  
  
总结:一、老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目前缺乏准确的概念定义,在工伤保险实务中,一般理解是将发生在1996年10月1日《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行以前的工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伤残鉴定有什么窍门
      伤残鉴定有什么窍门伤残鉴定就是指对伤后伤残程度的鉴定。伤残鉴定的一般有对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对工伤事故的伤残鉴定、对意外伤害的伤残鉴定以及对打架斗殴的伤残鉴定。一般由司法部门根据医......


·一、是否一次醉驾就不能考b照了?
      一、是否一次醉驾就不能考b照了?一次醉驾后,可以在10年后重新考取B照,计算时间从收到处罚决定,吊销之日起算。驾驶证被吊销,需要十年才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考试。需要考取b类驾驶证的基本上都......


·交通事故五保户可以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五保户可以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和五保户无关,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


·起诉离婚要告诉单位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或者其他缘由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一般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是无法解决的,所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诉讼离婚案的比例是比较大的。人民法院咋已受理离婚案件后,会......


·如果是一时误证的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不可以,只是误诊的话不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只有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


·撤销监护权的程序是什么?
      撤销监护权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人提出申请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一、老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