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盗窃罪认罪辩护词大概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认罪辩护词大概是怎样的?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采纳
  
  
  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及其定性本身没有异议。
  
  
  二、被告人犯罪情节并不严重
  
  
  根据刑法学理论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 法发[1996〕32号)第一条的精神,认定诈骗罪情节是否严重主要从诈骗所得数额、犯罪行为导致的后果等方面来衡量。从公诉机关查明的事实和提交的证据来看,被告人的行为够不上情节严重:
  
  
  1、涉案金额较少。
  
  
  2、不是惯犯或者流窜作案。
  
  
  3、诈骗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而非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资金或救灾、抢险等民政救助财物,未造成企事业单位停产停业损失;
  
  
  4、犯罪行为未导致受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后果相对较小;
  
  
  三、本案中,当事人具有诸多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1)认罪态度较好
  
  
  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认罪态度极好。被告自始至终怀着赎罪的心态详细、如实供述自己的所作所为,从无隐瞒、捏造等他推责任、逃避打击等行为。被告在公安机关以后几次的讯问中的供述基本相同,连细节也陈述的前后一致。对此,起诉书在第4页第1段也确认了该事实。根据2010年10月1日期实施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7条的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被告人,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2)被告人有真诚的悔罪表现不论是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上还是今天在法庭上,表达了自己真诚的悔罪态度。人民法院在对王某量刑时应该酌情考虑。与此同时,被告人愿意主动接受罚金刑,愿意以此方式来主动接受惩罚,以表明自己的悔罪的诚恳态度。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第七款: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处10%。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在20%以内按比例轻处。
  
  
  (3)被告一贯表现良好,没有劣迹,不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不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
  
  
  (4)被告愿意立即退还赃款
  
  
  被告人明确表示要立即退赃,并且其家属也当庭表示立即退回赃款。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二)被告人退赃、赔偿的(不含损失在2 000元以下的),在10%以内按比例轻处;
  
  
  (5)从利于罪犯改造的角度,恳请法庭对被告人处从轻处罚对于初犯、偶犯,要考虑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判处实刑后的交叉感染综上,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列明的多从轻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请法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考虑被告的行为情节以及后果。故恳请人民法院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
  
  
  综上所述,盗窃罪的辩护词首先需要突出态度诚恳并且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如果案件性质不是及其恶劣是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处罚的。但是我国的法律条文里并没有规定态度较好的辩护词的明确要求,所以有疑问的话欢迎向本站提出在线咨询。
  
  
  
  
总结:一、盗窃罪认罪辩护词大概是怎样的?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道路交通违章事实该怎么认定
      道路交通违章事实该怎么认定道路交通违章处罚属于行政处罚范畴,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规为准绳,在道路交通违章处理实际工作中,涉及到交通管理执法过程中违章证据收集的问题。交通违章的广泛性......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有哪些
      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在农村,房屋是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重点。由于农村房屋与城市商品房在性质上、分割方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很多人都不清楚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有哪......


·民事诉讼10万标的的诉讼费是多少?
      民事诉讼10万标的的诉讼费是多少?一、民事诉讼10万标的的诉讼费是多少?民事诉讼10万元标的的诉讼费是两千三百元,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


·非专利权的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非专利权的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非专利权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时间,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劳动合同可以保障劳动者自身的利益,?
      劳动合同可以保障劳动者自身的利益,?对于劳动者来说十分重要。但许多劳动者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并未真正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导致了自身利益的损失。那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本站......


·信托公司并购贷款的形式有哪些
      信托公司并购贷款的形式有哪些信托公司并购贷款的形式:与信托的资金运用方式相对应,结合信托实务,智信资产管理研究院总结出信托介入并购的六种形式:(1)股权或贷款信托。这类模式是信托计......


盗窃罪认罪辩护词大概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