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1、除了法定条件,任何约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均无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协商排斥其他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2、任何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的,均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所以,公司单方终止劳动合同且不需要赔偿的这些情形都符合一个特点,那就是都是因为职工本人存在着重大的问题,对待这类型的员工公司都是不可能录用的。现在的职场竞争是非常的残酷的,参加工作以后会发现自己需要学习的地方也非常的多,如果不珍惜工作机会,自己还不知检讨,那肯定是会被淘汰的。
总结:一、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二、重婚期间财产处理: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
·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的是什么?
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的是什么?继承人不存在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就不会丧失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
·公安机关报捕后批捕的概率大吗
一、公安机关报捕后批捕的概率大吗?公安机关报批后批捕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
·法律上玩具商标抢注该怎么办
玩具商标抢注该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未履行可以起诉吗?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未履行可以起诉吗?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
·债务人欠钱不还杀人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杀人怎么办?1、债务人欠钱不还杀人了的话应该到公安机关自首,因为失手杀人已经构成犯罪,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对于此类欠钱不还杀人的情形由于涉嫌故意杀人,故此需要承担相应......
一、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