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进行认罪认罚协议签订?

  一、如何进行认罪认罚协议签订?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从宽处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和《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是认罪、认罚、从宽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
  
  
  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
  
  
  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
  
  
  三、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四、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4、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五、应当慎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涉恐、涉黑、涉恶案件;
  
  
  2、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惯犯或以犯罪为常业的案件;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性大的案件;
  
  
  5、其他应当慎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
  
  
  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处罚情况
  
  
  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从宽处罚。
  
  
  综上所述,签订认罪认罚协议也是需要前提条件的,如果是对社会造成了极大恐慌的及其恶劣的犯罪事件以及被告人主观非常恶劣的是慎用甚至无法签署认罪认罚协议的,签署认罪认罚协议是需要有端正的争取坦白从宽的态度,以及事件的严重性比较低才可以签署的,具体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总结:一、如何进行认罪认罚协议签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开庭时间原告不出庭怎么判?
      开庭时间原告不出庭怎么判?一、开庭原告不到庭怎么办1、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照自动撤诉处理。2、如果原告向法院说明了情况,法院一般会考虑的,从谨慎的角度出发,法院不会轻易......


·重婚刑事案件应该怎样处罚
      重婚刑事案件应该怎样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期五年内,只要能判......


·劳动者的轻微的骨折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的轻微的骨折算不算工伤看具体怎么伤的,以下内容供参考: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如果地理商标被抢注如何提出异议?
      如果地理商标被抢注如何提出异议?如果地理商标被抢注如何提出异议?商标异议是指依照《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不予注册被异议的商标。提出异议......


·公司未给非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是否违法
      公司未给非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保是否违法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是违法行为,同时侵害了员工的社会保障权,应承担法律后果。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


·一、书面劳动合同自动续签合法吗?
      一、书面劳动合同自动续签合法吗?可以,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


如何进行认罪认罚协议签订?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