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报捕换押的规定是什么?

  报捕换押的规定是什么?
  
  一、报捕换押的规定是什么?
  
  报捕换押的规定是批准逮捕之后,如果要变更相关的强制性的措施的话,是需要换押证的。报捕后犯罪嫌疑人还是关押在原先的看守所的。因为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二、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批准逮捕在我们国家是由检察机关所作出的决定,如果批准他不同意的话,那么不需要变更相关的措施,就不需要换押证书,如果是需要变更强制性措施关押证还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明文件,由有关机关来进行开具。
  
  
总结:报捕换押的规定是什么?一、报捕换押的规定是什么?报捕换押的规定是批准逮捕之后,如果要变更相关的强制性的措施的话,是需要换押证的。报捕后犯罪嫌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节假日期间可以取保候审么?
      节假日期间可以取保候审么?节假日期间可以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


·2023年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贪污罪如何认定?
      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贪污罪如何认定?一、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383条规定了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即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


·怎样可以起诉非法集资行为
      现如今有些犯罪团伙,以普通集资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损害了一大群人的合法利益,导致大量的财产损失。您遇到非法集资行为通常可以起诉解决,但是怎样可以起诉非法集资是您都想知道的,......


·政府占地修路有正规文件吗
      有正规文件的。按照国家规定,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或者准许建设的国家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建设单位方可申请用地。需要征用土地时,建设单位须持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


·海事法院的管辖级别?
      海事法院的管辖级别有哪些我国的海域辽阔,船只也是非常的多的,为了确保海域发生的任何事情有法可依,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海事处理的法律,也设立了海事法院,让我国海域内的任何海事问题都能够......


·现行刑法对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


报捕换押的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