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需要做哪些工作?

  一、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需要做哪些工作?
  
  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需要调查相关的条件,是否符合批准逮捕的条件的?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不一定会询问犯罪嫌疑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等情形下,可以讯问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批捕后的程序是什么?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我们国家批准逮捕它是由检察机关所作出的,是检察机关所拥有的一项权利,当然在决定批准逮捕之前的话,肯定是需要对于案件的一些情况做出一个基本了解,然后再判断是否符合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批准逮捕的条件。
  
  
总结:一、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需要做哪些工作?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需要调查相关的条件,是否符合批准逮捕的条件的?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不一定会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两人打架对方没去派出所怎么解决?
      两人打架对方没去派出所怎么解决如果已经报警立案,你们不去,公安机关会强制传唤,不去是不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


·三个罪名能缓刑吗
      三个罪名可不可以判处缓刑,主要看所犯罪名的处罚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判处缓刑。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


·重大责任事故罪可以判缓刑吗?
      重大责任事故罪可以判缓刑吗?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可以判缓刑的。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分子会不会被判处缓刑,主要看犯罪分子是否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就会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二手车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车买卖流程是怎样的一、二手车买卖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二手车交易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


·教唆诈骗金额10万判几年
      涉嫌诈骗罪,数额达到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


·一、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不支付抚养费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抚养费......


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需要做哪些工作?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