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订立遗嘱到底有哪几种形式

  订立遗嘱到底有哪几种形式
  
  一、遗嘱到底有哪几种形式
  
  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实质上亦为尊重公民随时改变遗嘱的意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即告失效。在继承人死亡后,遗嘱中所涉及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二、哪些情况下法定继承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
  
  (一)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或者遗嘱全部无效;
  
  (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遗赠受领人放弃受领;
  
  (三)遗嘱继承人、遗赠受领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四)遗嘱未加处分的遗产;
  
  (五)遗嘱部分无效,无效部分所涉及遗产。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前提是遗嘱继承合法有效。而对于遗嘱继承中没有处分到的遗产,一般会格外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当然,订立的遗嘱可能出现部分无效的情况。而这部分涉及到的遗产,也是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的。这些是继承人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总结:订立遗嘱到底有哪几种形式一、遗嘱到底有哪几种形式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怎么确定信用证诈骗罪量刑标准
      实践中,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通常就会被认定构成信用证诈骗罪。此时,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信用证诈骗罪量刑该怎么确......


·夫妻双方离婚房子车子谁用?
      现在很多夫妻双方在因为感情破裂等原因,协议离婚时,对于房产、车产等相关问题有所争执,分割不清也不清楚政策,造成更多的纠纷和不愉快。有人认为,房子写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跟谁出钱没关系......


·民事诉讼代理人最多几个?
      民事诉讼代理人最多几个?当事人最多可以请两名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


·债权债务抵销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如果存在着一些债权债务关系的话,那么是肯定在约定的时间之类需要偿还。当然,我国法律当中关于债权债务还存在着抵销的规定,抵消是需要符合一定的前提条件的很多普通老百......


·结婚之后一方买房房子归谁
      结婚之后一方买房房子归谁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


·刑事法庭审判程序是什么?
      刑事法庭审判程序是什么?一、开庭审理1、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2、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


订立遗嘱到底有哪几种形式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