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自侦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条件是什么

  自侦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条件是什么?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要对犯罪人、犯罪时间和地点、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手段、犯罪后果都已经查清,并且没有遗漏的其他罪犯和罪行。2、案件的证据确实、充分。案件证据的来源可靠,以核对无误,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案件各种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犯罪。3、法律手续完备。二、审查起诉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三、审查起诉的内容。(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认定是否恰当;(3)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4)证据是否确实、充分;(5)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6)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7)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受到损失,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8)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9)审查活动是否合法;(10)与犯罪有关的财产及其孳息是否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以共核查。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自侦案件和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都是一样的,并且这些条件要缺一不可,如果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证据链条上存在着问题的话,到审查起诉阶段也是有可能会被退回要求补充侦查的。所以移送审查起诉的话,应该确定证据已经足够充分。
  
  
  
总结:自侦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条件是什么?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要对犯罪人、犯罪时间和地点、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手段、犯罪后果都已经查清,并且没有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入职后试用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入职后试用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入职后试用期间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


·如何确定公司法盈余公积?
      我们在了解过国家对于公司的相关办法以及规定之后,也就意味着应该要进一步了解,对于公司的盈余公积,那么应该如何确定公司的盈余公积呢?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该按照公司的具体盈利数额来确......


·刑法第多少条招摇撞骗罪?
      刑法第多少条招摇撞骗罪?一、刑法第多少条招摇撞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


·对于民法典一百八十七条的解释内容有哪些
      对于民法典一百八十七条的解释内容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那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了什么内容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对于民法典一百八十七条的解释内容有哪些第一百......


·房屋备案表示什么意思?
      房屋备案表示什么意思?房屋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


·新刑法非法经营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经营罪,指的是未经过许可经营或者专卖其他的物品等,以谋取非法的利益。这在一定的程度上,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那么,新刑法非法经营量刑标......


自侦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条件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