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案件驳回起诉是否收费?

  行政诉讼案件驳回起诉是否收费?
  
  一、行政诉讼案件驳回起诉是否收费?
  
  1、根据2007年《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二)项、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驳回起诉的,不交纳诉讼费,预交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收诉讼费
  
  2、驳回起诉应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81 号,2007年4月1日起施行)行政案件驳回起诉可以要求退还诉讼费。
  
  4、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5、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6、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7、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或者提起上诉的时候,需要向法院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如果法院不受理当事人提起的诉讼时,会作出裁定驳回起诉的请求,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驳回起诉请求的时候,法院会退还起诉人交纳的诉讼费用,当事人不服驳回决定的,可以进行上诉。
  
  二、《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综上所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如果是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驳回起诉的裁定的案件,审人民法院维持一审作出的裁定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不服裁定决定的,可以进行上诉。
  
  
总结:行政诉讼案件驳回起诉是否收费?一、行政诉讼案件驳回起诉是否收费?1、根据2007年《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二)项、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离婚财产分割转移财产可以起诉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转移财产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


·诉讼离婚需要经过哪些阶段
      诉讼离婚需要经过哪些阶段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年轻人并不能满足去打工的现状,有条件的就想要自己成立公司,但是因为经营不善就会导致破产。当企业破产后就会进行财产清算,然后就会确认公司的......


·劳动关系成立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为了更好的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会要求某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所谓举证责任,也即证明对方导致了纠纷发生的证据举证,不同的案件的有举证责任的主体是不一样的,......


·征地补偿政策都包括什么补偿?
      征地补偿政策都包括什么补偿?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开发建设占用个人或单位土地时依法补偿给个人或单位的金额。征地补偿政策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有不同的补偿标准。那么征地补偿政策都......


·最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永昌街道办事处、兰城街道办事处、河图镇、汉庄镇城市规划区外,板桥集镇(含板桥......


行政诉讼案件驳回起诉是否收费?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