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中已获保险公司赔偿再向造事者索赔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中已获保险公司赔偿再向造事者索赔可以吗?交通事故中已获保险公司赔偿后,应当看是不是正当合理的要求,正常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可以向肇事者索赔。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只能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赔偿,非医保部分赔偿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受害人已获足额赔偿情形下肇事车主超额垫付费用的追回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车主垫付费用而相关保险公司未予赔偿,交通事故受害人因肇事车主垫付费用,其各项损失均获足额赔偿,便不再向事故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主张权利,也不会提起诉讼。此种情形下,肇事车主根据对交通事故所负责任比例,垫付抢救费用中超额部分,仅能向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主张权利,要求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得向事故受害人主张返还(获取超过事故实际损失的不当得利除外)。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来进行赔偿处理,一般都是需要按照根据保险公司的限额赔偿情况来进行处理的,但超出保险赔偿的,可以向肇事驾驶人员主张赔偿,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造成的伤害来进行处理。
  
  
  
总结:一、交通事故中已获保险公司赔偿再向造事者索赔可以吗?交通事故中已获保险公司赔偿后,应当看是不是正当合理的要求,正常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可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高空坠物公平责任原则一般是怎么划分责任的?
      高空坠物公平责任原则一般是怎么划分责任的?一、《侵权责任法》第87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


·最新工资扣税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工资扣税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彻底抛弃以往的三千五百元的纳税标准了,现在已经开始实施新的纳税起点了,即五千。具体如下: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


·欠条法律期限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欠条法律期限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一、欠条法律期限是多久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2、没有约定......


·我国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条例和规定
      我国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条例和规定也在逐渐的不断完善,因为我国的人口众多,很多城市可以说已经拥挤不堪,发生的交通事故的几率也就大了许多。正是因为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各不相同,所以我国法......


·肇事逃逸后保险赔吗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的赔偿方法为:交强险应予以理赔,但商业险得不到赔偿。1、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民法典》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


一、交通事故中已获保险公司赔偿再向造事者索赔可以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