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要建立一套合作规则
一切按合作的规则办事,不能只凭感情处理问题。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比如说:虽然您股份各占50%,但说好人事权是我管的,你就算占股份再多,也不能干涉。不能说你有一个朋友想进来,你就可以让他进来。一定最终要我同意才行,因为事先您说好这个权力是我为最终的决定权的。或者有些人会心软,觉得您都是朋友,不是朋友也不会合伙做生意啦,一下子难以拒绝,但这个人其实你是不喜欢的,觉得不适合的,但最终还是碍于面子同意了。其实这样是错误的。合作做生意,您不要斤斤计较,但指的是非原则的问题,如果是原则的问题,一定要“斤斤计较”。如果原则问题都可以放弃,那么你们的合作最终我想是会失败的。
二、时刻掌握主动权
在没有看好合伙人之前,最好不要轻易合伙。即使合伙了,自己必须要在整个企业经营中掌握主动权,如人事、财务、客户资料、上游供应商的关系等核心资源。如果出现问题你才有能力去处理,防止互相扯皮的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的伤害。
三、股东要签订竞业及商业保密协议
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两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和高相关度的行业。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个人私心的膨胀而导致分裂。竞业协议可延伸到企业核心人员和中高管理层,在新员工入职前就实施,先小人后君子。
四、对待能人的方式
公司发展需要很多的能人,这些人的能力特别好,但不一定适合当股东。我们可以用高薪+分红方式来留人,而非用股份的方式。
五、处理冲突时做好最坏的打算
股东间出现分歧,自己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做到心中有底,处理问题时就会以比较平和的心态、理性的去面对,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在不违反原则性前提下,要本着不伤和气、好聚好散前提处理事情,合作不成还可以继续当好朋友。
六、在合作中建立良好的沟通
合伙人在合作过程中最为忌讳的是互相猜忌,打自己的小算盘,这样的合作肯定不会长久的。出现问题要本着真诚、互信、公心态度来解决,有什么事情放到桌面上来讨论,就事论事,您如果都是出于公心,分歧是很容易得到解决的。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这点第一是可以不断加深双方信任。第二是多交流,多了解对方,能更好地协调工作。第三是可以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不让其发展壮大。
七、不要让任何股东的亲戚在公司上班
在公司里不能出现任何股东亲戚的影子,无论股东的家庭成员是谁,有多大的本事,或者可以给公司带来多大帮助,都不能成为其家庭成员在公司上班的理由,这个是您合作的根基,不可以去动摇。
这里说的并不是说不能请自己的亲人加入公司,我指的是那些并没有在公司有正式职位的亲属,如彼此的父母,妻子,弟妹等,他们在外面有自己的工作,没在公司正式任任何职务,但他们是合伙人的亲人,但却在一旁指手画脚,中伤对方。
不要让这种现像出现。这也是非常伤害您合作的问题。这种问题合伙人事先也要商量好,形成共识,并且自己约束自己的亲人。当然,这并不是说不可以让自己的亲属给你意见,但给意见应在背后,不能让他们当着你的合伙人的面说,特别是不能让他们直接去说你的合伙人,就算合伙人真的有错。
八、财务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
一定要一个人请会计,一个人请出纳,或者过一段时间您交换。合伙做生意就是为了赚钱,如果财务都不清不楚,您都不知谁贪污了谁,那么最终也一定是失败的。对于这一点,有些朋友说,刚开始时公司规模比较小,还请不起会计出纳,如何办?那就两个人自己做帐,比如两人去银行开一本存折,把两人合伙做生意的钱全部放入这本存折,然后做一本银行日结帐。总之钱一定要明明白白,不能有任何的蔬忽。因为钱是最易伤感情的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再有的帐目要做两本,各人一本。这样就明明白白,不怕对方修改帐目,因为您都有底。
九、宽容的心
凡事都不要太斤斤计较。出现问题先查找问题所在,不能动不动就发火。要知道您都是老板。向对方发火会让你的合伙人觉得很没面子。面子比任何东西都大。面子都不留给别人,那么你们的合作就会出现大问题了。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俗话说得好,亲兄弟都要明算账。所以您在选择合伙开公司的时候,您先要一起商量一下具体的细节,比如说公司类型,个人出资比重,利润分配,财务等等都要做好相应的规定,避免出问题。
总结: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一、要建立一套合作规则一切按合作的规则办事,不能只凭感情处理问题。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比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
·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是多久?
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是多久?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
·吊篮施工高空坠物重罚由谁承担?
吊篮施工高空坠物重罚由谁承担?若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
·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怎么要求的?
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怎么要求的?一、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怎么要求的?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不同类型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不......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定罪要件是什么?
对于扰乱军事管理区正常秩序,影响其正常教学、科研和训练的,公安机关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那么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定罪要件是什么?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
·爷爷奶奶有没有抚养权
这样的情况少,但并不是没有。在我国,一般的情况下,孩子的养育权拥有者属于孩子的父母,在法律上,孩子的养育权也是由父母所有,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孩子的祖父祖母也可以拥有对于小孩的......
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