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
非法人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
一、非法人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
可以签订合同,如果分支机构违反合同,则总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单独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单独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单独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三、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什么?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单独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单独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单独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单独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公司就是属于总公司的一部份,只要有总公司的授权那么对于分公司就可以得到该有的权限,包括签订合同,但这个合同签订完之后所承担的责任就该有总公司来负责,所以,签订合同就必须要找到诉讼的主体才能保障到当事人的权益。
总结:非法人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一、非法人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可以签订合同,如果分支机构违反合同,则总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怎么量刑?
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怎么量刑?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
·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一、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并不意味着无罪,可能是犯罪事实无法认定,在犯罪证据确凿后可以依法批捕处理。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有哪些一、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2、发债目的不同。发行可交换债券......
·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
不论是古时候还是现今社会,劳动关系都是最普遍的存在。古时候的用工关系中会有契约来证明用工关系,而在现今社会则是以劳动合同的签订为证。不过,如果单位与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呢?......
·我国对于单位犯罪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关于单位犯罪的罪名其实不算多,而在认定是否构成单位犯罪的时候,与认定自然人犯罪的要求也存在差异。当然,实际处罚上面也表现的不一样。那我国对于单位犯罪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
·社会抚养费需要交两次吗?
社会抚养费需要交两次吗只用一次;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对于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
非法人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